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人大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人大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为5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厉行节约,2014年度实际支出的公车运行维护费为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了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33.9万元;维修费10.2万元;过桥过路费5.1万元;保险费9.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接待,接待外省市兄弟城区人大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5.1万元。其中: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5.1万元,接待外省市来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33批次415人,陪同9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