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区政府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的办法》的规定,将以上项目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