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当前电动自行车数量与日俱增,很多小区早先未充分考虑车棚建设及充电问题,导致电动车停放难、充电难、安全管理难,“飞线充电”、火灾事故等现象。基于此,民意、满春、万松等街道部分代表提出了关于增加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数量、加强管理的建议,被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年度重点督建议项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法制委具体督办。
9月20日上午,江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第51号建议的中期督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惠平、区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提建议的部分区人大代表、相关街道人大工委专职主任(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及相关的建设、管理、执法等单位参加。
活动还邀请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奇、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吴茜参加,这也是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互转工作机制建立后,人大与检察院联合进行督办的有益尝试。
实地查看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民意街道多闻社区维善小区和万松街道青年社区阳光家园、华玻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消防设施配套等情况。
座谈调研
督办会上,主办单位区房管局就建议办理以来的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工作难点及下步计划作了汇报,协办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局、武汉三恒集团、武汉金融街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从各自承担的任务汇报了阶段性办理情况。
经深入细致调研,合理规划布局,目前全区老旧小区新建非机动车棚60余个、安装充电桩1000余个,创新充电支付方式,并在充电桩附近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以提高安全系数。而在专业化物业小区已新建30个电动自行车棚,安装充电桩367个,还有30个小区近407部电梯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电动车入户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表示,下步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办理好代表建议:一是切实建好用好管好,发动群众参与、规范选址、合理布局建设,引导社区或物业强化日常管理,优化完善消防设施,确保居民人身安全;二是注重存量增量质量,盘点现有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对其进行修缮改造,增设充电设施,根据小区电动车车位缺口增设点位,建设充电安全又方便的智能车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整治力度和创新力度,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居民群众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听一听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华青:制定一个让居民满意的合理价格,让居民主动消费、愿意消费;提前做好民意调查,掌握车位缺口,合理规划点位,优化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配置;加大火灾案例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隐患常识宣传,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许德恒:在做好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后,建立健全运营机制,探索出让百姓满意、让企业受益的长效管理新模式。
朱红娟:加强充电车棚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依据充电点位设置情况对症下药,实现高效灭火;加大推广非机动车强制保险,让居民骑电动车出行风险有保障。
赵媛:加强对电动车充电车棚及充电桩安装改造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公示一批优质企业,让社区与居民放心、安心、舒心消费。
宋慧君: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层社区的专业指导,规范安装改造的流程,联合做好居民工作,为居民提供方便好用的充电服务设施。
邵奇副检察长提出,要加强制度保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企业准入和对接制度;要优化管理措施,因地制宜挖掘潜在小微空间,采取“充电桩+充电柜”组合安装模式,增设智能充电断电设备和简易喷淋消防设施;要坚持便民导向,建立快捷方便的收费模式,适当降低费用,探索采取包月或包季度方式降低费用;要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让居民群众形成思想上和行动上的自觉。
刘惠平副主任对51号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建议办理方案,加强调度,加快进度,善始善终完成好办理工作目标;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考虑供需关系、规划布局、选址建设、日常运营与管理、设施维护、安全防范等方面因素,共同发力,形成合力;三要坚持结果导向,兼顾建设者、管理者、运营者、使用者利益,健全常态化管理、长效化运营机制,以人民群众“口碑”检验办事实效,共同缔造美好生活,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