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江于民、还岸于民后,江滩面貌焕然一新,这才是名符其实的‘金外滩’。”2022年7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到湖北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站在武汉的汉口江滩码头,不禁如是感叹。
长江大保护,人大在行动。
近年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用一件件法规、一次次执法检查、一场场代表活动,谱写了一曲壮丽的长江保护之歌,以法治力量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以“法治”促“防治” “小快灵”立法筑牢长江大保护绿色屏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义红、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刘涛,区委书记李湛、区长叶文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裕生参加活动。
武汉,一城江水半城山。长江东去,汉水西来,百湖密布,城水交融,拥“江城”和“百湖之市”美誉于一身,现代版“清明上河图”随处可觅。武汉的水面占市域面积超过26%,人均拥有淡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5倍。无疑,水是武汉的骄傲,也是武汉决胜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等所产生的总磷污染,已逐渐成为制约全市水环境改善的重要因素。“全市63个划定了水环境功能区的湖泊中有36个超标,主要污染物就是总磷。”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说。
总磷污染主要来源于含磷洗涤用品和排泄物。含磷洗涤用品的使用,不仅会增加水体总磷含量,导致水质丧失功能,破坏水体环境,而且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立法“禁磷”,迫在眉睫。
市人大常委会在确定选题、法规案起草和审议把关中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时间进行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程。从2017年3月召开立法部署会议,到当年9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仅用6个月时间便制定《武汉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污染江河湖泊的地方性法规。
“全市行政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无磷商品应有明显标注;违规使用含磷产品,个人最高罚款5000元……”这部仅有17条规定的“小而精”法规,不搞“大而全”“小而全”,以“小切口”从根源上解决磷污染实际问题,被称为武汉史上最严“禁磷令”,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治水、保护长江的坚强决心,为全市实施“四水共治”(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禁磷”立法只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水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多年来,武汉市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相继出台一批涉水的地方性法规,共有现行有效“涉水”法规11件,涵盖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领域,形成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为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系统治水护航。
以“议案”强“示范”深入践行“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保护长江,首先要修复长江流域生态。
早些年,与其他长江沿线城市一样,因综合防洪排涝体系不够完善,沿江产业布局不够合理,岸线治理不够完善,以及过度捕捞、非法采砂等问题,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言喻之“殇”。
“长江流域孕育了巴蜀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等,是中华文明的传承之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据统计,长江武汉段有145公里,我们要保护好、利用好这一上天的恩赐,把共抓长江大保护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使武汉成为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典范。”
“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工程虽然于2020年12月正式动工了,但还存在项目建设与城市腹地发展需求对接不够,谋划系统性不强,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短板和困难。”
……
2022年1月13日,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众多市人大代表围绕长江大保护这一主题大声疾呼、建言献策。
在这次会议上,《关于加快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助推长江大保护案》被列为大会议案,由14件议案原案并案,丁原、万大勇、习明海等18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旨在汇集力量“把脉问诊、对症开方”,努力将生态廊道打造成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工程,以人大议案办理践行“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时代使命,助推城市能级和功能品质双提升。
“累计完成闸口改造42处,新增江滩长度10公里、面积138公顷,新增滨江碧道12公里。”“我们统筹波、岸、墙、门和堤之间的关系,城市防洪能力不断提升。”“确保在建项目应快尽快、新开项目能早尽早、策划项目加快实施。”……2022年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会议案办理工作新闻通气会,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生态投资集团等8家单位依次通报了本单位办理人大议案的工作情况。
退,是为了更好地“进”!
自2016年开展长江、汉江港口码头岸线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拆除清理各类码头380个,清理腾退岸线47公里;
经过多年的修复和提升,位于武汉市的汉口江滩芦苇摇曳,绿树繁花,景观多样,已成为人们游览休闲的好去处;
武汉渡江博物馆下方新添亲水平台,洪山江滩征集民意进行升级改造,水清岸绿与百舸争流相映成趣;
……
捷报频传的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将长江、汉江藏堤于岸,“险滩”变身“最美岸线”,泼墨渲染出一幅瞰江、穿林、见花的盛景,“两江四岸”百里生态廊道逐步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
按照“打造以防洪安全为核心的安全廊、以自然绿色为本底的生态廊、串联江滩与城市的交通廊、彰显历史特色的文化廊和多元功能聚集的发展廊”的整体目标定位,市人大常委会不松劲、不歇脚,保持战略定力提升议案办理质效,持续推进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建设,以实际行动作答长江大保护。
以“监督在线”筑牢“生态底线”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
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以钉钉子精神,积小胜为大胜,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2012年5月,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市政府颁布《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成为继深圳之后第二个以政府规章形式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城市。
——2013年6月,为了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无序扩张,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各区政府严格执行基本生态控制线项目准入制度”“生态底线区内实施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控制,确保山体、水体、农田、林地、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不受破坏;因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或上位规划调整,确需对生态底线区进行调整的,应事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条条规定,为生态保护“加保险”。
构筑社会行为规范、准则,并非仅有白纸黑字的框架、条款,落到实处才是最核心的一环。事实上,自决定出台以来,已有多个建设项目因触及生态底线而“出局”。2014年8月,来自沿海城市的一家企业拟在武汉投资一个重大工业项目,但需占用生态底线区部分面积,发展与生态首次面临“两难”选择。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人大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即使项目再大,也须严格依法行事,城市发展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最后,这个项目另行选址、重新论证。
——2016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界定、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法律程序、建立生态项目建设的激励机制等作出规定,为建设生态化大武汉扎牢法治“篱笆”。
从2012年到2016年,从政府规章到人大决定再到地方立法,“三步走”战略的成功实施,构筑起基本生态控制线制度体系“三部曲”,为武汉市绿色发展留下一份宝贵的“生态资产”。
自2017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情况的报告作为“规定动作”固定下来,以“监督在线”筑牢“生态底线”。
2022年6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盛洪涛介绍,今年将全力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加快构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和利用体系,科学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完善“山水十字轴”和生态环线建设。
与立法“禁磷”、督办“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建设”议案不同的是,筑牢基本生态控制线是市人大常委会谋求长江保护,既解决当下又着眼长远的有效举措。在全域生态安全空间格局之下,生态系统有机运转,天蓝、地绿、水清将成为日常之景,“万里长江横渡,极目楚天舒”的雄浑壮阔再现。
“武汉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在长江全流域生态安全格局、经济社会发展、长江文明传承创新中发挥着重要枢纽作用。”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说,“我们一定要在长江大保护中作出人大贡献,努力实现‘护一城净水、绘两江画廊、显三镇灵秀’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