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区级平台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案
提案人:
胡丽华 雷 鸣 胡 刚 胡剑虹 王再可
舒建辉 吴 杰 左 辉 张明华 李 钟
罗 路 周玉萍 秦 红
案 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央、省、市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1+N”配套实施意见,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作出了重大布署。
区属国有企业三恒集团和区房地产公司,对江汉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几年持有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渐暴露出管理体制中的一些问题: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不足2%,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不强;既要实现经济效益又要保证社会效益,存在着同质化竞争现象,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如何结合区情贯彻实施国家一系列国企改革政策,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国有公司的监管、激发企业活力;如何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探索企业信用融资发展路径;如何让国有企业在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重要作用,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解决方案: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是尽快出台《武汉市江汉区国资局出资人监管权利和责任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国资国企管理。以管资产向管资本转换,通过《清单》科学界定出资人职责边界,有效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坚持该管的严格管理、绝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授权放权、绝不越位的原则,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科学管理,促进区属国有公司搞活经营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二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激发员工动力。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将制定《江汉区国资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的重点,坚持岗位价值和绩效导向,按照工资分配市场化方向,改革企业内部分配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三是加快出台《江汉区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要在放权授权的同时,促进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勤勉尽责,推动企业合规经营、行稳致远。
二、完善优化三恒集团和区房地产公司主业结构布局。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各公司企业资产布局结构等,重新确定三恒集团和区房地产公司功能定位,建立分类监管、分类定则、分类考核的管理体系。
三、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发挥区级平台公司的投融资能力。推进区属2个国有公司信用等级尽早达到A级及以上等级,充分利用金融街的金融优势,进一步探索与辖区金融企业合作的途径,采取市场化手段多渠道融资,为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中提供支持。
承办单位:江汉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