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少年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29第 48 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少年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工作的建议
理 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在青少年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延续中华民族精神血脉,培养民族接班人的必有之举。
建 议:1、进一步加强传统文化的挖掘工作。区文化部门在继续做好汉绣文化、金石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的同时,结合当前城市改造的实际,深入挖掘江汉商业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丰富内容,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的阵地作用,贴近生活,讲好里弄故事、路名故事、老字号故事等。同时,充分发挥金桥书评的品牌辐射力和教育平台作用,将青少年传统文化的宣传融入其中,多举办以传统文化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读书活动。
2、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文化传播中的重要教育阵地作用。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学历教育的特点,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的各环节,充分利用当前深受青少年喜爱的央视文化类节目《中国诗词大会》、《见字如面》、《朗读者》的影响力,开展校际文化比赛和交流,支持、鼓励和推荐具有一定传统文化基础的青少年学生参与全国比赛;加强传统文化知识的学习考查,提高传统文化知识在测试、考试中的比例;立足武汉实际,发挥区内文化团体作用,推进京剧、汉剧、楚剧等传统戏曲进校园工作;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文化涵养和功底。
3、进一步营造传统文化传播的社会氛围。区文明办要综合运用传统刊物、互联网站等载体,统筹区内各部门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创新文化表达方式,编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故事、动画短片,弘扬君子文化、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挖掘和整理家训、家书文化,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
提案人:刘卫红 江汉区满春街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