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武汉中央商务区建立共享单车模范使用示范区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29第 79 号
案 由:关于在武汉中央商务区建立共享单车模范使用示范区的建议
理 由:共享单车在近一年多的发展过程中,如火如荼,数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方便广大市民的出行生活,甚至成为当代中国的新四大发明之一。方便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有点甚至阻碍了交通,单车没有专用道,骑车行人滥穿马路,机动车自行车抢行等问题。可喜的是,企业在不断加强对单车的管理,如派专人清理滥停车,政府也在很多地方划定停车区域,甚至在武汉城管的主导下,ofo、摩拜、哈罗等3家共享单车企业电子围栏同日上线,设定共享单车禁投、禁停区域。这意味着,今后在禁停区停车或者投放单车,都会被记录在案,受到相应处罚……所有这些都是管理不断完善的表现。但问题仍层出不穷,如何提前谋划,超前预计,加强管理,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建 议:1、在武汉中央商务区建立共享单车模范使用示范区。武汉中央商务区道路宽阔,路面条件好,可调整性强,停车位充足,人员素质高,更符合我们高起点设计,高要求管理的条件,因此建议在武汉中央商务区建立共享单车模范使用示范区,由区城管、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企业等一起共同商讨,共同谋划,制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道路宽阔的地方建立自行车专用道,护栏隔开,行车标识明确。
3、自行车车道全部平滑连接及过度,最大限度减少台阶路肩等影响自行车行进的障碍。
4、合理划定自行车停车区域,有条件可设定电子停车桩或划定禁行区域。
5、要求企业每天专人巡查,对违停车,倒地车进行清理及处置。
提案人:陈建刚 武汉世纪立鑫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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