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区养老机构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29第 86 号
案 由:关于为全区养老机构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建议
理 由:调研显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推进,老年人口增长快,江汉区巳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12.3151万人,占比达25.75%。居家养老中老人1人独居占18.7%,空巢率高,失能半失能达12.67%,其它普遍带病生存,导致家庭成员难承其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越来越多的老人都在选择社区养老或住进养老院,究其原因,很多人都表示孩子工作忙,压力本来就很大了,不想再给孩子增加负担;另一部分则觉得,两代人有代沟,生活在一起诸多意见难以统一,年纪大了又怕身边没有人照顾有个什么意外,住进养老院则一劳永逸。然而全国频发的养老院事件使很多人打起了退堂鼓,另外,在养老机构老年人因疾病和行动不便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在扶持、新建养老机构加快发展的同时,如何管控养老机构的风险,完善我区养老机构保障体系,保障养老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重要工作。
建 议:1、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社会职能,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由政府出资为全区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获得充足的风险保障,使保险成为养老机构转嫁与规避风险的重要载体,为我区建立完善的养老机构保障体系。
2、为全区现有的20家养老机构(1家区社会福利院,19家社区养老院)的4059张养老床位购买保险。按每张老床位150元/年,为每一位住院老人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意外保险,每人的总保额95万。
3、为街道(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57家购买保险,按2万元/年,为每一位在服务中心的老人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意外保险,每人的总保额95万。
提案人:吴季嘉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