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编发[2013]3号
区财政局:
你局报告收悉。根据区财政局二级事业单位职能变化和工作需要,为完善区财政体制,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经江汉区2013年第1次编委会研究,同意在不增加机构、编制、职数的前提下,重新核定你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编制及职数。
1、区预算编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2、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3、区国库支付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4、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5、区财政投资审评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6、区财政信息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7、区财政仓库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你局在执行此文时,与以前相关文件如有不同之处,以此文为准。
此 复
江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3年2月8日
主题词:人员编制 财政局 事业单位 批复
江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