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江汉区卫计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级党组织:
现将《关于在江汉区卫计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2月22日
关于在江汉区卫计系统“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6﹞62号)精神和省、市、区委、区卫计党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全区卫计系统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发扬务实重行作风,为推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积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进一步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专门组织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关要求,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三个正确对待”,即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对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中流动性大、难以组织集中学习的党员,特别是年老体弱党员,要采取网上学习、送学上门等适当方式开展学习。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承接受并相互提醒。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同时,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深入地征求党员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上级党组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围绕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先优意识,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期间上级党组织反馈的问题,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对照检查。特别要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一是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强化组织观念,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三是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四是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结合党员实际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特别是在参与城市建设、积极创新改革、深化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中,积极对标“两学一做”,带头践行“党员常青”,在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行业各领域党员还要结合职能职责查找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拖、“为官不为”、工作不实、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医院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医风不正、敬业修德意识不强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执法不公、政策不熟、业务不精、效率低下等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党组织的决定不拥护、党组织分派的任务不落实、联系服务职工群众不积极、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基层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方案,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反馈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要围绕“四讲四有”标准,按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进行评议。合格党员标准由党支部的上级基层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指导性要求和主要内容,党支部进行量化具体化。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主要讲问题、谈不足,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打算。
(2)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相互摆事实、讲表现,讲真话、说实话,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3)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票的统计结果由党组织掌握。
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针对评议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 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要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细化完善合格党员标准,探索制定合格党员标准体系。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组织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在认真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区分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详细安排。各党组织要统筹组织督导力量,加强督导工作培训,深入基层一线,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督导。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做好组织动员,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二)强化全覆盖督促指导。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机关事业单位、医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必须要有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进行全覆盖指导和监督。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带头与支部党员交心谈心,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心实意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专门上门传达有关精神,听取意见建议,并将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向他们通报。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四)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关爱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区卫计委。各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进度情况,定期进行督办指导,确保每个支部都严肃认真开展、每名党员都积极主动参与。有关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告区卫计委组宣科。
附件:1、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1:
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以姓氏笔画为序)
----- ___________党支部:
测评内容
姓名 |
树立“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
按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 |
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职尽责能力强 |
自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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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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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自定项目”由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进行设置。
2、在每一项测评内容你认为合适的栏内划“√”,每一项内容只能选择“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中的一种。
附件2:
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以姓氏笔画为序)
测评内容
姓名 |
树立“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
按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 |
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职尽责能力强 |
自定项目 |
总分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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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每名党员总分值为100分。每项分值为20分,其中评价为“优秀”得20分,评价为“合格”得16分,评价为“基本合格”得12分,评价为“不合格”得0分。
2、员互评后,由基层党组织统一回收并统计测评表,每名党员得分的平均分即为最终得分。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得分情况进行梳理和排序,结合党员平时表现加以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定等次,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党组织名称 :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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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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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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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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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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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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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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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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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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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自我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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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员 互 相 评 价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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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民主测评情况 |
支部党员人,参加会议 人,电话、上门征询外出流动党员或行动不便党员意见 人,测评综合得分情况: |
党 支 部 评 定 等 次 |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上 级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共江汉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