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卫生局关于开展优秀护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纪念“5.12”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和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向全社会展示新时期护理工作者的风采,进一步推动全区护理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江汉区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护理事业,目前从事临床护理、护理教学或护理管理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及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在2007年度单位工作考核优秀者。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业护理知识,业务水平高,近二年内工作中未发生差错。
二、评选方法
(一)根据名额分配(附后),由各单位民主评选推荐,并在单位公示。
(二)同时附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事实真实可靠。
三、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重要性,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把评选工作同当前学习宣传《护士条例》和继续深入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在5.12护士节前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宣传优秀护士的先进事迹,弘扬护士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增进全社会对护士的理解与尊重。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秀护士的推荐,按照《江汉区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护理岗位技能大练兵和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卫[2008]11号)要求,将参赛的优胜选手并符合优秀护士评选条件的优秀人员,推荐参加优秀护士评选。
(三)《江汉区优秀护士推荐表》上报截止日期:4月3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传真)电话:65669517。
附件:1、江汉区优秀护士候选人推荐表
2、各单位分配名额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