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
案件名称(案由)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 |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195002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江汉蔡四和西医内科诊所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103MA4JFB9J6A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蔡四和(42012419500*****33) | |
违法事实 | 江汉蔡四和西医内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3月4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