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江汉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
案件名称(案由) |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开工建设 |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195005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常春藤爱维甲乳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03MA4L00BT00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王春竹(4210021968*****838) | |
违法事实 |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开工建设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4月9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