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汉区委、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汉机构改革方案〉和〈江汉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发[2001]38号)精神,设置江汉区老干部工作局,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区老干部工作局是我区专司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二、协助涉老单位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和涉老单位党组织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参加形势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等政治活动。负责对各单位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和老干部党支部负责人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三、督促检查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两个”待遇落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掌握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中的人才状况,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按照统一管理,单位负责和待遇分开的原则,抓好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做好市管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并协助所在单位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对区属各涉老单位和部门的老干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结合老干部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领导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六、负责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抓好易地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和办理老干部的离休手续和荣誉证、入园证,协同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健康体检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老干部信访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八、组织和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各类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抓好老干部文体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并对区属各老干部活动场所、活动内容等进行指导协调,不断丰富全区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老干部因病住院的探望或者逝世后对家属的慰问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