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交通大队属行政单位,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本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3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98%。与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80万元相比减少48万元。其原因是本单位加强公车运行管控制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1. 2014年江汉大队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与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73万元相比减少43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38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万元。其中:燃料费145.04万元;维修费32.48万元;过桥过路费3.28万元;保险费8.65万元;其他车辆检测费0.83万元、车辆换牌上牌0.62万元、车辆改装保养0.6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费。
2014年 武汉市江汉区交通大队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2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公安系统参观学习调研等接待工作17批次250人次(其中:陪同8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