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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江汉公安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4-06-20 09:56 打印
        附件8:
          2014   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各派出所执行情况。
         2、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防范、侦察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的立案、侦查、预审工作。
         3、依法实施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管理,查处治安案件、全区“110”接出警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指导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建设,负责本区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依法实施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实有人口管理,负责常、暂住人口登记、统计和异动工作。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及证照办理。
         6、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大比赛、演出、群体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公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应诉和违法行为矫治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看守所、拘留所嫌疑人看押、教育、管理工作。
         9、完成市、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本单位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报销制单位39个。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公安分局共有编制13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18人,目前在职实有人数1300人,其中:行政编制1300人。离退休人员33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32人。
        二、2014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7,77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960.46万元,上年结转811.7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6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26,96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7.81万元;项目支出7,202.65万元。
        三、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6,960.46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9,757.8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584万元。其中:工资及津贴支出11,865.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18.3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90.46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1,847.2万元,在职及退休人员住房改革支出1,919.84万元,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费用823.4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583.35万元。
        (二)项目支出7,202.65万元。
         1.公安专用设备购置459.5万元。 
          2.信息网络构建143.2万元。 
          3.公安专项业务支出3,457.92万元。
          4.羁押收教场所经费367.6万元。 
          5.协警、文职人员、临时工经费2,507.43 万元。 
          6.消防、看守所武警经费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