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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江汉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3-07 09:04 打印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我中心为在江汉区委宣传部领导下,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江汉区形象宣传和推广。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和专题影像资料的采编制作,做好视听新兴媒体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影像资料,音频,图片等资料的收集,留存,保管,使用;加强与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武汉市广播电视台江汉记者站的作用,及时反映江汉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和成果。承担江汉区新闻宣传网站的建设,管理;承担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负责涉及江汉区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开展影视传媒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使用;承担宣传人才的培训任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我单位内设四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传媒策划科,网络舆情科,对外宣传科。
          (三)人员情况
          _武汉市江汉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共有编制17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事业16人。离退休人员9人,退休9人。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34.08万元,上年结转1.39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334.0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05.17万元;项目支出128.91万元。
          三、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34.08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5.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发放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_89.37万元,系经人事部门核准的8个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32万元,用于8位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在职和退休人员的相关经人事部门核准的补贴。
          3.商品和服务支出20.48万元,根据相关政策核定的人员办公费用及公务用车维护费和职工福利费用。。
          (二)项目支出128.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发展和维护等相关费用及文明创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91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网络舆情项目92.91万元。主要是用于7名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和全区网络舆情人员的培训经费。
          (2)新闻宣传项目31万元。主用用于新闻宣传设备购置及维护,全区宣传人员的培训及活动费。
          (3)文明创建项目5万元,用于文明创建的检查,布署及宣传等相关费用。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与相关媒体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及培训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单位无公车购置费。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与2015年相比没有变化。用于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本单位车辆编制为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