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
2.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省市区级文明单位申报考评及各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4.省市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及武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江汉地区部分的创建工作;
5.组织对各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核、评比以及命名表彰工作;
6.总结推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江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文明办。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文明办共有编制 4 人,其中:行政编制 4 人。在职实有人数 4 人,其中:行政编制 4 人。离退休人员 6 人,其中:退休 6 人。临时聘用人员 2 人,区测评督查专班 20 人。
二、 2014 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94.23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94.2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23万元;项目支出191万元。
三、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94.2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2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支出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公示)
(二)项目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文明创建活动经费项目19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文明创建工作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武汉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