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汉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五、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全区社会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相关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中央、外省、外市和境外媒体驻区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区印刷业,协调管理着作权和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区全民阅读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区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数字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
九、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十、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电影活动。
十一、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
十二、统筹指导全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指导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落实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全区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管委会)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十五、组织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区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七、负责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策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涉及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急工作。
十八、对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归口领导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
十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胡娟
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黄红梅
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梅国红
(一)办公室
(二)理论科
(三)宣传教育科(区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新闻科
(五)网信科
(六)文明创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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