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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文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1-10 16:32 打印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委宣传部是党的地方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部门,直接领导全区各条战线的宣传思想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部署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并对全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总结和考核;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制订干部理论教育计划,组织理论辅导,考核理论学习效果。


        3、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负责组织全区形势任务政策教育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宣传工作,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研讨活动并推广研讨成果。做好社会舆情调研工作。


        4、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区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大社会经济宣传力度,扩大对外宣传领域,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管理区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6、负责全区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干部培训,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初级职称评定。


        7、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文化体育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文化体育部门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规划并组织全区宣传文化干部的培训。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参与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9、完善政府信息网站相关工作,开通并办好江汉区“两江交汇”政务官方微博客和“江汉之声”政务官方微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利用好“两江交汇”政务官方微博网络舆情引导作用,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宣传部由部机关1个行政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宣传部总编制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47.18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9.52万元,减少5.11%。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43.18万元,其他收入4.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7.18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9.52万元,减少5.11%。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547.18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4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45万元,即人员日常经费开支。


        (二)项目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


        1.新闻与对外宣传、网络舆情宣传、政府网站等专项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闻与对外宣传,在全国省市重要媒体及江汉经济社会发展专版宣传费用、舆情信息工作日常开支、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临时人员工资等经费。


        2.理论宣传、社会宣传、党员教育及党报党刊宣传、政研会、国防教育等工作经费111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社会宣传工作、全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活动、党报党刊征订宣传活动、区政研会活动和国防教育活动的经费开支。


        3.“文化五城”建设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速我区“文化五城”建设,重点进行读书之城、博物馆之城、艺术之城、设计创意之城建设宣传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所需费用。


        4.城市形象宣传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在辖区主要干道、人行天桥等公共场所制作、设立城市形象广告宣传牌,各大建筑、宾馆开设电子宣传屏,联合各大报纸进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党的建设和居民群众文化生活开展等方面的宣传,依托各类招商引资会议,开展宣传美丽武汉,魅力江汉的良好形象的各类宣传活动。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72万元。包括:物类5万元,服务类57万元,工程类1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费用等。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宣传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公务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宣传、省市以外(境外)相关媒体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


        本年无支出。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