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组织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机关(含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办公室)。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8.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3.2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接待,接待外省市兄弟城区组织部门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以及大型活动接待支出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实有编制内公务用车辆共3台。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只安排了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