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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1-18 17:55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8-01-18 17:55 发布时间:2018-01-18 17:55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江政办[2010]2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或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创新型城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江汉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普及规划。

        3.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各类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技术开发计划、成果转化计划、创新体系建设计划及重大科技专项。

        4.组织制订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措施,管理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5.负责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学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科技投融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6.负责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江汉地区科技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7.指导实施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高新技术产业化措施;负责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

        8.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重大科技项目的智力引进工作。

        9.负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0.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科技产业示范基地等技术创新机构的申报推荐,配合有关方面开展综合服务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各行业和区直各部门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区部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承担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12.负责全区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科技人才及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和实施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本区域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15.负责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科和科技管理服务科。

            )人员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共有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26.79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000.78万元,增长939.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426.79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26.79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000.78万元,增长939.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4426.7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56.97万元项目支出4169.8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科学技术支出4278.3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1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52万元;其他支出4066.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426.79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56.9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09万元,降低6.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变动,2017年11月新增1人。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2.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2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23.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4169.82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019.87万元,增长2680.8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预下达4000万元。

        1.经常性项目支出4169.82万元。主要用于

        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管理费、不可预见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549.02平方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69.8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法律顾问经费。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安排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原因主要为:一方面合并会议议程,减少会议次数,另一方面是缩减公务接待在食堂用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未保留公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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