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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09:02信息来源: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秉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职能,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公正、便民持续发力,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依托平台强化主动公开在江汉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管理下,积极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信息,重点围绕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等领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能概况、机构设置、责权清单、财政预决算、执法信息等具体内容。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工作动态等1900条。

        (二)全面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全年收到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2件(其中4正在处理过程中,符合答复时限规定),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答复。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撤销了复议申请。做好答复前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落实信息管理制度。我局严格遵守部门承办、办公室和法制部门审定、领导审批等三级办理审查流程,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安排专人对接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经审查流程后,统一公开,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拓宽平台载体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基层墙报、板报等形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办事依据、执法人员及职责等信息基础上,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有重点、有深度地开展新闻宣传,在武汉市各大报刊传统媒体江汉之声公众号、中国食品安全网、学习强国新媒体上发布85条工作信息,及时报道重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把信息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专门抓,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良好态势。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全年无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1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针对2020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太畅通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下一阶段,我继续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工作流程,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精准便捷的政策服务,促进市场高质量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为零。

        (二)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农贸市场建设4件人大、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建议提案答复。

        (三)坚持依法公开,以便民、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加强领导,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切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指导,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打下了坚实基础。规范管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规范公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公示重点项目江汉区农贸市场智能化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