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4-02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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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
江汉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区深入开展了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综合考核排名全市第七。截至12月31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7天,优良率86.8%(目标值78%)相比2019年上升17.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目标值65微克/立方米),相比2019年下降22.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目标值39.5微克/立方米),相比2019年下降15.9%。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目标值39微克/立方米),相比2019年下降15.6%。臭氧超标天数为12天(目标值40天),相比2019年减少39天,所有指标均达到考核目标进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大产业调整升级力度、持续推进能源结构新旧更替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产出、低能耗的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绿色产业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2019年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93%,二产业逐年萎缩,高新技术企业逐年增加,2019年认定了26家新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优化能源结构。
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控制“两高”项目的引进,从源头控制节能工作。2019年,对武汉华嵘公司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并将该项目节能审查情况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示。
实施燃煤锅炉(窑炉)进行生物质改造,或者煤改气、煤改电等措施,全区禁止销售和使用燃煤。使用绿色清洁能源,推广分散式光伏发电项目。截止2019年底,全区共有25个光伏发电备案项目,装机容量798千瓦。
完成了港口码头岸线资源优化调整工作。我区将长江和汉江的江汉段17个码头、28艘趸船列为优化调整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挂图作战,按期完成江汉区码头的拆除、集并整合工作。
积极推进现有的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改造,促进交通绿色发展。在长江海外公司5艏游轮进行了岸电改造的同时,加快已建码头岸电设施改造,由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的“君旅号”王家巷码头岸电配套电源接入工程已经投入运营,靠港船舶靠港后可以关闭辅助发动机,能够大幅降低二氧化碳气体排放,改善空气环境。
二、强化城市扬尘污染协同管控
(一)加大投入,推进环境保护巡查监管。通过购买专业的第三方巡查服务,重点围绕工地管理、渣土运输、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巡查;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期间对各部门(单位)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巡查,及时发现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区环委会工作群,以此作为全区环境突出问题的工作调度平台,第三方巡查和环境监察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传,要求各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现场处置过程和行政处罚结果要在群内公开。
(二)综合施策,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局结合江汉区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汉区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检查整改制度。一是领导坚持每周调度,认真分析检查出现的问题、存在的短板、解决的办法;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人员力量。二是坚持马路办公,领导带队针对重点区域和重难点问题,现场分析研判,制定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限定完成时限和标准。三是加强巡查督办,健全扁平化的指挥体系。四是聘请第三方开展自检自查,检验整治和守控效果,安排专人对三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督办、反馈,形成闭环管理。积极推进辖区施工扬尘重点管控区域项目、重点项目安装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和智能喷淋设备,实现施工扬尘实时监控、精准定位、及时推送、快速处置。目前全区市管、区管及市政工程共63项,全部安装了喷淋设备。1-11月份共下达文明施工责令改正通知书168份、市场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112份,约谈 17家企业,对不文明施工行为和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2家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
(三)继续深入做好渣土车、道路扬尘治理。区城管委大力推行工地管理现场会、运输企业调度会、重点事项约谈会、管理部门联席会、出土工地轮流出土制、问题工地停工制,切实让“四会二制”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在日常进行工地巡查时,同时出动降尘洒水车辆,对主干道上的工地周边道路进行冲洗降尘作业。接到空气质量临时管控通知后,立即启动24小时应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暂停工地土方施工和渣土运输作业配足降尘装备和人员,并加强对出土工地和道路的巡查管控,落实喷雾降尘作业。2020年以来巡查发现路面污染18处,针对路面污染行为共形成执法案件18件;分别是:未使用密闭车辆运输流体散装物品9件,罚款23100元;运输物品污染路面10件,罚款37500元。建筑弃料点位15处、处置总量34.45 万吨 。整改弃料运输车辆16台
(四)加强undefined扬尘管控。研究制定了《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文明施工工作细则》等文件,明确了拆除工地扬尘防治的具体标准、责任分工及奖惩措施。督促紫竹巷二期、水利路片、妙墩片、楚宝片、香江路西南片、牯牛洲片6处重点工地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和自动洗轮机。2019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检查170余人次,现场督导整改9次,临时处置1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1份,约谈相关负责人2次,实现全区国有土地旧城改建项目督查全覆盖,并且为军运会期间空气质量总体达标提供了有效保障。为确保文明施工经费足额投入,所有项目储备成本中明确列支文明施工费,占房屋拆除总费用的比例达5%-10%,有效督促实施单位、施工单位按标准认真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各项目负责人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实施单位、施工单位建立“扁平化”监管模式,对暴露的问题及时调度部署扬尘污染管控的各项措施,并实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共调度解决各类问题80余次。
三、积极推进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
1、我区积极推进协和医院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改造项目。督促协和医院开展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目前该院已经完成了1台15吨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四、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监管执法工作情况。
江汉区开展了全部加油站油气回收的专项检查工作,巡查覆盖率100%,对全部加油站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先后督促6个加油站安装了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
五、机动车污染防治。
(一)机动车尾气路检
累计共开展了32次尾气路检执法行动,共检测柴油机动车辆702台,超标车辆53台,处罚53台,超标查处率100%,
(二)柴油货车入户调查和抽检
上门服务辖区用车大户。对辖区28家用车大户上门开展车辆调查和登记,送法上门,向营运单位和广大车主宣传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督促各单位签订了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倡议书。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设施监管工作,监督性监测覆盖率达100%,指导完成了中国石化贺家墩、菱角湖等6个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和执法检查
我区共完成了36家单位和个人的非道机械编码262台,检测机械288台,超标26台,要求整改26台。在做好日常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和检测的同时,免费为全部26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制作并核发了环保标志牌,及时纳入日常环境监管。
(四)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工作
2020年,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完成了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大队认真排查梳理柴油货车,共清理出17台符合治理标准的车辆。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召集营运单位部署动员,逐户上门督促发放宣传资料,打消车主顾虑。在第三方公司密切配合下,我区如期完成了全部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工作,2020年12月30日该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验收。
六、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认真落实秋冬季污染防控措施。
(一)积极帮扶涉气排放工业企业。帮助15家工业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企一策”,免费为15家单位分别制作了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公示牌,并组织安装到位。我局督促指导武汉荒井密封件有限公司完善了大气污染应急减排管理制度。上门协助该公司申报重污染天气行业绩效分级B级绩效评估,11月12日省厅大气处组织专家组对该公司开展了现场调研评估,并提出了整改要求。该公司积极落实了整改措施。
(二)严密组织,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
2020年12月26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区大气办通过全区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了通知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大队以及各街道商务区管委会迅速组织落实。城管执法局叫停了渣土车运输,加大了洒水降尘力度;区建设局、区城改更新局督促项目单位落实了管控措施;区交通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增设卡点查处渣土车违规上路;当晚未发现渣土车违规上路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吴斌带队检查了两个监测站点周边工地管控情况,发现问题通过环委会工作群及时督办。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大队连夜开展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当晚检查水泥罐车、柴油货车17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督导重点单位武汉荒井密封件有限公司正常运转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并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江汉经济开发区内培源物业、佐尔美服饰、影狐科技、乔万尼服饰等7家生物质燃料锅炉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七、深入开展大气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根据市大气办统一部署,我区认真开展了大气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生物质燃料锅炉使用比较规范,无冒黑烟现象。立案处罚一家违规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公司未办理办案手续。我区依法给予罚款处理。
江汉区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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