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6-07-14 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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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补充说明 |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安监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0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26万元,费用支出比预算减少3.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费用支出决算为0.34万元,比预算减少1.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佛山市安监局人员1批8人,陪同人员3人。减少的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减少铺张浪费,严管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费用支出决算为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万元,减少原因是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只安排了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其中:燃料费2.8万元;维修费3.13万元;过桥过路费0.27万元;保险费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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