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应急〔2021〕14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07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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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公布江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
关于公布江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综发〔2019〕5号)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按要求编制本部门(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依法公开。
现公布《江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见附件),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将依据和使用《江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附件:《江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