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04-11 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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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加强强对流天气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关于加强强对流天气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降水系统和地面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12日傍晚至夜间我市有大到暴雨,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大部地区有4~6级偏北大风、阵风 7~10 级,过程累计雨量40~60毫米,局部 80~11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 20~50 毫米。后天(13日)上午我市降水减弱为小雨,但仍有4~5级、阵风6~8级偏北大风。
鉴于此次降雨天气局地强度大,且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后期气温持续下降。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灾害防御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此次强对流天气过程的防范应对工作,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狠抓落实、加强调度,一旦发生灾情,确保能够快速反应、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领域,提升防范应对举措
区水务和湖泊局要注意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城市内涝,及时组织排渍排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汉分局要注意防范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加强巡险排患,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区建设局要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采取防范措施,如遇极端天气,要停止户外施工作业;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局要督促加强户外广告牌、窨井盖、桥梁隧道等安全检查;区园林局要及时加强林木倒伏处置和排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加强危房检查监控,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强化安全巡查和排患;区交通大队要做好道路交通疏导与管控,加强综合交通安全防范。其他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抓好防范工作,做好强对流天气和阶段性暴雨洪涝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落实安全管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建设、城管、园林、水务等工程主管部门要及时提醒和督促施工单位停止塔吊、脚手架、玻璃幕墙清洗等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要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确保人员安全。相关权属或管理单位要对户外广告牌、临时轻钢结构、脚手架等加强安全检查,避免出现构筑物倒塌、高空坠物、伤人等事故。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备勤,充分考虑各类异常和极端情况,提前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设备设施,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报告和科学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
江汉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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