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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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应急管理局 区司法局 区总工会关于转发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区应急管理局 区司法局 区总工会关于转发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 省司法厅 省总工会 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鄂应急函〔2021〕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此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切实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影响力和覆盖面。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发动、协调;要广泛动员、反复发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人员及社区居民参加网上答题;危化、建筑、交通、教育、燃气、市场、消防、房管、民政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全员参与。
二、认真组织注册答题。各单位参赛人员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应急普法”、“中国普法”或“劳法聚焦”(具体二维码见附件1)。竞赛时间为10月18日至11月25日,竞赛期间每天都可报名注册,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请各单位要自行收集好本单位参赛人员答题情况,以便后续统计,答题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双月考核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内容范围。各单位参与网络答题的人员注册信息时务必选择“地区赛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区域,在单位名称务必加前缀“江汉区”(若社区人员注册,单位名称可为“江汉区xx街道xx社区”,便于统计)。
三、争创佳绩。本次活动将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加分。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将对积极组织参加竞赛活动的单位和正式赛网上答题得分全省前50名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队员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学法普法积极性,及时总结上报普法竞赛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区安委办、区普法办、区总工会将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推广,并择优向主办单位推荐报送。
各单位具体负责同志将本单位、本系统参赛人员及得分情况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
附件:应急管理普法竞赛答题平台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江汉区司法局 江汉区总工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