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安〔2022〕8号 | 发文日期 | 2022-07-26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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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安〔2022〕6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2022〕11号)等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江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