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07-15 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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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应急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关于印发江汉区社区应急服务站(微型消防站) 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区应急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关于印发江汉区社区应急服务站(微型消防站) 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江汉区社区应急服务站(微型消防站)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江汉区消防救援大队
江汉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2022年7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