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2021 | 发文日期 | 2021-06-10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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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教育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关于“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及“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宜邻近活动室布置,其数量应至少能容纳n-2个班(n为全园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为软质地坪,应保证1/2以上的游戏场地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少于2h。”的规定与要求,结合专家意见,我局认为前进街济生社区的2处场地不适合举办公办幼儿园。
满足适龄儿童入园、入学需求是区政府的责任,也是落实教育兴区战略的重要举措,我局将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作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科学合理加快教育配建工作,不断丰富教育资源,满足老旧城区及全区入学、入园需求,缓解全区入学、入园矛盾。
江汉区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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