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2021 发文日期 2021-06-10 16:00
        发布机构 江汉区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对区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对区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1-06-10 16:00 发布时间:2021-06-10 16:00 |  来源:江汉区教育局

        一、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0年秋季,全区共有幼儿园8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9所(区属教办园20所),民办幼儿园58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4所)。全区幼儿总人数15447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8004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7443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53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5.32%,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1.82%,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1.14%,圆满完成“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原则上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学前教育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

        (一)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1.撑大公办园的容纳量。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的扩容方案,不断加快公办幼儿园“新建”步伐。学前教育三期行动以来,我区改建公办园2所、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8所,6所区属教办园分园单设机构和编制,确保了每个街道都有一所公办园。

        2.调准民办园的方向盘。出台《江汉区人民政府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47所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出台《江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奖补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让公益普惠政策更加规范利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以来,全区59%的民办园加入了公益普惠行列。

        3.持续做大公益普惠格局。出台《江汉区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进一步规划全区学前教育的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住宅区配建幼儿园的政策精神,区政府形成合力整顿,接收的住宅小区幼儿园原则上全部举办成公办幼儿园。出台《江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日常性规范管理,吸引并服务更多的民办幼儿园加入到公益普惠的队伍。保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改革学前教育管理机制,规范各种办园行为

        1.加大治理无证办园力度。区教育局持续发挥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无证办园治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一经发现,立即查处,让无证办园现象无藏身、立足之地,净化、优化了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2.严格落实民办园年检制度。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对民办学校开展年检工作的要求,每年对全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并将年检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3.部门联动落实准入制度。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精神,督促老城区改造单位和开发单位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全区范围内新建和拟新建的住宅小区达到配建幼儿园规模的均应规划有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与我局签订了移交协议。幼儿园建成后,我局尽快接收并开办成公办幼儿园。

        目前,我区民办幼儿园准入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该局在场地现勘时邀请我局参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的要求及国家对于学前教育普惠比例的要求,我局要求区行政审批局在民办幼儿园准入时,一律要求举办者举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三)加强幼师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1.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区幼儿园聘用专任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才能上岗,保障专任教师100%持证上岗率。每学年度全区组织开展教师持证上岗情况的核查和统计,对聘任教师资格进行备案管理。幼儿园如在学期中调整聘任教师,需将调整教师的相关资格证书报送到人事科备案。

        2.持续服务民办园教师专业发展。出台《江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奖补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加大对民办园教师专业发展的研培机会,不断改善民办园教师的工作待遇。

        3.不断加强幼教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根据区委编办核定的幼儿园编制数及在编教师缺编状况,健全稳定、高效的教师补充机制,多渠道补充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幼教队伍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实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区教育局安全部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指导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并定期开展“全覆盖”式安全大检查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实行职能科室联动治理机制。各职能科室依据“一岗双责”的文件精神,实施校园日常安全防范教育,随机进行校园安全(含校车)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

        3.不断优化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幼儿园各类突发应急方案制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完善门禁制度,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十条;落实保安培训(民办园确保聘用保安一人,持证上岗)。强化日常安全信息报送,防护设施设备使用与维保,做好消防、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落实工作。

        (五)制定幼儿园的应急防控措施手册,做好应急培训演练考核及常态化检查

        1.强化应急防控措施培训。区教育局每学年定期开展消防、防震减灾、防暴恐、防欺凌、防恶劣天气等应急知识培训,要求各幼儿园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各类应急演练。要求各幼儿园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完善、调整应急对策。

        2.强化应急防控措施落实。各幼儿园积极配合交通大队做好上下学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幼儿园门前的出行安全;配合卫健局做好幼儿园饮食卫生检查,实行“陪餐制”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3.制定应急防控措施手册。召集安全、食品卫生管理等有经验的专家教师,编印一期适合教师、家长便于辅导、少年儿童能用且会用的突发应急措施防控分类手册,让学生(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学会安全意识自护、安全行为自护和安全相互帮助的防护教育。

                                 

                                江汉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