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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9-17 15:23
        发布机构 江汉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江汉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1-09-17 15:23 发布时间:2021-09-17 15:23 |  来源:江汉区民政局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江汉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重点强措施,改革创新促发展,攻坚克难抓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面托底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

        1、低保、特困供养等托底功能充分发挥。“十三五”期间,我区逐步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五次调整,由2016年的每月600元调整到目前的每月830元,增长了38.3%,对低保家庭累计发放低保金4.03亿元。“十三五”期间,特困供养标准不断提高,由2016年的每月1200元调整到目前的每月1660元,增长了38.3%,对特困人员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50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948户、6868人,特困人员108人(其中散居84人,集中供养24人),散居孤儿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名,符合“两补”政策的残疾人4638人,实现了城市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起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临时性困难的家庭最高可以按照12个月的低保标准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针对急难型救助,采取“容缺审核确认”、“先行救助”等措施简化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十三五”期间,每年“两节”期间,对约0.8万名低保户增发一个月低保金近600余万元,共计发放3.87万人;对约3000户困难家庭按每户3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近100万元,累计发放400余万元;在全区109个社区设立了“纳凉点”和“取暖点”,纳凉取暖工作经费增加到每个点每年2万元。坚持开展助学活动,对低保家庭中的应届毕业生考上本科的给予4000元助学金,考上高职高专的给予3000元助学金。

        3、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显着加强。流浪乞讨等困难人员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指导街道、社区加强救助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全区共有73个社区设立了流浪未成年人临时救助服务点,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的引导、劝导、临时性救助等工作。“十三五”期间,为辖区困难群众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939万元,其中滞汉人员救助金1087万元;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80万元;对残疾人累计发放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资金3800万元。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孤儿救助、生活困难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率100%。

        (二)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发展创新

        1社区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建成。推进社区减负增能。建立了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精简社区工作事项至60项,并定期进行服务目录更新。制定《江汉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在职在岗社区工作者首次过渡的实施方案》,核定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员额数702名,实际在岗过渡678名,社区干事1000名,过渡1000名。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报酬系数对照表》,对社区工作者过渡后的社区工作者工资进行详细测算。全区2020年社区工作者报酬财政总投入15675.84万元,较2019年增加3734.84万元。通过推进“三社联动”、发挥社区在多元共治中的主导作用,激发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活力。通过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机制,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等措施,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2、创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一是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居民骨干参与基层治理的水平,以完善“1+1+X社区社会工作室”为切入点,构建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居民骨干之间的社区协作式治理团队。二是突出机制创新,以机制创新带动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协作式能力训练机制、协作式治理的项目运行机制、协作式治理的激励机制、协作式治理的绩效评估机制,并以这些机制改革带来体制的创新,通过这些机制撬动更多居民参与公益服务项目,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制度化通道。三是以“社区社工室”为突破口,通过人员关联、项目关联、投入关联、激励关联、评估关联等,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导的、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社区协作治理机制。

        3、推动社区服务转型升级。“十三五”以来,投入财政资金3亿多元用于社区用房建设,目前全区109个社区中除拆迁社区以外所有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全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114336.35㎡,平均面积达到1049㎡。举办“江汉区2017年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站专职副站长培训班”,编印《江汉区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手册》,发放到全区社区工作者手中。对网格管理工作站站长给予了200元/月、专职副站长300元/月的补贴。大力拓展社区服务能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4、社会组织支撑作用凸显。截至目前,全区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74个(含市级下放69个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较2015年增长了19%。,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314个、社会团体60个。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管理培育体系。建成65个社区社会工作室并配备持证社区工作者负责日常运作,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十三五”期间,共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300余个。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排查清理工作,目前已全面摸清底数,共有“僵尸型”社会组织82个,其中社团4个,民非78个(街道社区阳光家园、自助物业服务站等共55个),办理组织注销21个(其中民非10个,社团11个)。

        5、工队伍持续发展壮大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考试。对考取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中级2000元/人和初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考取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中级200元/月、初级100元/月的标准及时调整结构报酬;目前全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社区工作者达到706人,其中社会工作师(中级)186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520人。

        6、“三社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江汉区社会组织发展激励办法(试行)》,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协调落实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薪酬待遇。积极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助力计划”项目,围绕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促进参与类、教育培训类、权益委会类五类主要内容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社区服务项目22个。在全区建立12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2016年试点实施了12个社工工作室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投入285万在50个社区全面铺开实施了社工工作室建设。

        7、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在孵化基地中开辟集党建指导、服务咨询、能力提升、项目孵化、资源链接、公益实践等功能为一体的“红色益站”,将党建工作融入到社会组织培育及专业人才培育的全过程,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同步组建、同步考核、同步推进。利用空间优势,每月定期招募组织在公益创客空间举办“微党课”、“每周益课”“红读会”等活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多元化开放发展

        1、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我区新建成35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87家,较2015年增加67%,养老床位数达到7620张,实现每千名老人床位50张目标,基本实现了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康复保健、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照料服务。“十三五”期间,我区共投入1000余万元在全区老旧社区楼道中,共计安装扶手(6000套)、休闲椅(6000套)和在老人家里安装卫生间扶手(3000个),惠及万余名老人。

        2、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我区投入260万元在区老年活动中心建立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指挥中心和呼叫中心。平台开通运营以来,已为老年人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线下“三助一护”服务共30余万人次,平均每天服务老年人400余人次。

        3、深化养老机构改革“十三五”期间我区出台《江汉区老年人失能评估办法》,并通过政府实事,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半智、失独等老年群体养老服务。通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和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激发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

        4、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区福利院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确定为全国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单位。我区安排专项资金1980万元,匹配国家改革试点要求。截止目前,一方面将区福利院的医护人员189人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纳入医、护、卫岗位补贴378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另一方面参加来自北京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展的远程医疗服务共计1131人次、服务老人765人,其中远程教学392次,远程会诊739例,远程常规检测765人。江汉区福利院撰写《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用手册》,由社会出版社刊印出版发行。区社会福利院拿到了全国首张五星养老服务认证证书,并通过了复检。

        5、培育壮大为老服务组织和人才队伍区福利院被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民政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300人次。抓住正在申报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江汉示范基地的契机,在万松街、北湖街、唐家墩街相继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以多种方式兴办各类为老服务实体。区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烽火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九州通人寿堂医疗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蓝卫通武汉分公司相继申报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

        (四)社会服务水平和效率不断提升

        1、区划地名管理更加规范。组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开设地名文化遗产征集,申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12处。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已命名道路4条,正在申报道路命名9条,上报不规范地名17个。地名普查档案资料准确分类、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建档保管,作为全省地名档案整理工作试点单位,被民政厅在全省推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标准。

        2、福利保障水平显着提高。2016年成立江汉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散居孤儿的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每月880元调整到目前的每月1660元,增长了89%,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孤儿身心健康成长。散居特困人员由2016年的每月759元调整到目前的每月1660元,增长了119%,确保有意愿的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为加强我区慈善会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区慈善会已完成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并更换了慈善会法人。

        3、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共办理婚姻登记46736对,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做到无一例违法登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将新婚婚姻登记颁证列入了工作程序,规范和推广新婚婚姻登记颁证服务,颁证率达90%,并做好了颁证记录。2016年成立了江汉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家调委”),在婚姻登记处挂牌,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和法律援助室,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每年投入7万元购买社工服务,聘请婚姻家庭辅导和律师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服务,2016年7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调解790对,成功调解510对婚姻当事人。2019年江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市民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1  “十三五”时期江汉区民政事业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指标

        类别

        指标内容(单位)

        指标

        属性

        基期

        目标值

        实际值

        完成 情况 

        2015

        2020

        2020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率(%)

        约束性

        100

        100

        100

        完成

        困难对象救助率(%)

        约束性

        100

        100

        100

        完成

        社区建设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

        约束性

        100

        100

        100

        完成

        平均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40

        30

        123

        完成

        社会组织

        每个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数(个)

        预期性

        5

        15

        15

        完成

        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覆盖率(%)

        约束性

        --

        100

        100

        完成

        社会工作者

        登记注册社区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重(%)

        预期性

        --

        15

        15.26

        完成

        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会工作者人数(个)

        预期性

        4.6

        10

        10

        完成

        平均每个社区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人)

        约束性

        2.1

        2

        4.3

        完成

        养老服务

        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张)

        约束性

        39

        ≥50

        50

        完成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

        预期性

        --

        30

        50

        完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约束性

        51

        100

        100

        完成

        社会服务

        新婚婚姻登记颁证率(%)

        约束性

        90

        ≥90

        90

        完成

        收养登记合格率(%)

        约束性

        100

        100

        100

        完成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江汉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新江汉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聚焦主业,弥补短板。突出织密筑牢最底线的民生保障网,突出强化优化最基本的社会服务体系,突出深化最基层的社会治理方式,突出提升最基础的专项行政管理质量,彰显民政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积极推进各项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创新供给、提质增效,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民政事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效率。加强部门间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行业融合发展。

        统一领导,多元参与。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形成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出资引导、服务监管职责,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全面放开民政工作领域,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江汉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全面涵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形成管理法治化、服务社会化、工作标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民政事业普惠、智能和便利的特色更加突出,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跨越,民政事业现代化征程实现顺利开局。

        ----实施“精准提标工程”,构建高密度的兜底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城区低保、特困、孤儿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加快推进服务管理转型升级,着力加强服务型救助,实现精准、高效、智慧、温暖救助。

        ----实施“创新提升工程”,构建高水平的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深化社区治理创新,建立健全社区需求、辖区单位资源、共建项目“三项清单”共建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加强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效衔接,提升基层应急响应能力。科学优化社区规模,重点对1000户以下小型社区和5000户以上大型社区进行适当调整,形成更有效率的基层治理单元。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价办法。到2025年,平均每个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不少于5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5‰。选取北湖街横堤社区、万松街云天社区,启动国际社区试点。

        ----实施“协同提效工程”,构建高活力的社会组织体系。提升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效能,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到2025年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建立以志愿服务时长为基础的星级志愿服务评价体系,实现志愿服务记录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慈善信息公开常态化,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营造慈善公益新业态。

        ----实施“增量提质工程”,构建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探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优化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智能家庭照护床位”,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街道、社区推行“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到2022年,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

        ----实施“便民提速工程”,构建高效能的专项服务体系。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刀刃向内抓改革,用心用情优服务。优化婚姻登记等专项服务,到2025年全区新婚颁证率不低于95%。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勘定街道界线,完善地名协同管理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机制体系,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率、每季度实地探访率、监护责任落实率覆盖率均达到100%。

        ----实施“经办提能工程”,构建高素质的基层民政工作体系。加强街道、社区民政经办力量,关心爱护基层民政干部,强化激励措施。大力弘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加强工作业绩考核和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民政行风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筑牢民政改革发展根基。

        2  “十四五”时期江汉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类别

        指标内容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基本民生保障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60

        约束性

        2

        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率(%)

        100

        预期性

        3

        困难对象救助率(%)

        100

        预期性

        4

        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覆盖率(%)

        100

        预期性

        5

        基层社会治理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常住口比例(‰)

        1.5

        预期性

        6

        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

        100

        预期性

        7

        国际社区创建(个)

        2

        预期性

        8

        基本社会服务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65

        约束性

        9

        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0

        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预期性

        11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100

        预期性

        三、“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1、持续加强社会救助能力

        (1)构建综合救助格局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增加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街道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强化街道社会救助责任,设立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根据申请人困难情况、致贫原因,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措施的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推行社会救助居住地受理、居住地管理。

        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鼓励引导社会参与。探索通过政策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照料服务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2)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

        构建多层次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基本形成城市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其他遭遇困境人员都能获得相应救助的多层次救助体系。联合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开展纳凉取暖救助,使困难群众冬季不受冻、夏季不受热,安稳度过酷暑严冬。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完善特困供养制度,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强照料帮扶,提升特困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通过政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更高水平的照料服务。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加强临时救助。畅通急难救助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预案。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

        加强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统筹协调医保、房管、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做好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疾病应急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其他必要的救助。

        (3)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实现救助请求快速响应,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措施及时实施,救助效能充分发挥。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2、继续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顾服务工作。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进一步培育服务机构,完善服务网络,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到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网络覆盖50%以上的街道社区,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性复发率、致残率显着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

        3、不断完善儿童福利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制度

        孤儿养育。一是加强散居孤儿监护照料工作,关注儿童心理健康,落实孤残儿童各项政策,成年孤儿得到合理、有效安置。二是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把审查、审批关,按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扎实做好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确保其健康和安全。

        困境儿童保障。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对需要关爱帮扶的困境儿童,充分发挥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关受、儿童福利等综合性救助政策措施及功能,及时按政策纳入相应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医疗救助范围。

        推进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为有需求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帮扶救助等服务。

        (2)完善关爱服务体系

        发挥政策引领、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逐步形成“专家团队+专业社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志愿者骨干”的关爱服务人才队伍结构。配强街道“儿童督导员”和社区“儿童主任”,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加强疫后心理干预,组织社工为受疫情影响的儿童提供心理援助、情绪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做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率100%,困境儿童关爱覆盖率100%,经风险评估3级以上的困境儿童100%纳入社工服务项目。

        (3)加强儿童福利领域信息化建设

        加强儿童福利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儿童福利工作深度融合。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儿童信息化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儿童话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儿童档案,逐步实现档案电子化,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及时更新,做好数据分析,切实提高精准化关爱服务水平,提升工作的精细化、实效性。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1、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健全党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突出做强街道、做优社区,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力,完善居民小区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社区党建引领作用,形成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自治共治合力,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带头人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初任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体系。社区书记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 7 天,其他社区工作者不少于 3 天。完善社区干部队伍培养机制,用好武汉社区干部学院,打造一批知名书记工作室、现场教学点,加强定期轮训、跟班实训和实践锻炼。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江汉区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领航计划”,建立社会工作务实培训微课堂,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治理理论政策、专业方法、社区公益项目策划实施等系统性课程培训,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化解矛盾、创新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2、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全面推进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健全居民、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夯实“民呼我应”的基础阵地。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强化社区自治功能。落实《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社区民主协商,增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办事能力,推动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发展。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实现政府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能力。健全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体系。依托议事会、恳谈会、理事会、听证会等形式,组织居民群众说事议事主事,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广积分制管理经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1)完善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明确社区工作者为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处于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规范选聘方式,拓宽来源渠道,实行总量控制、员额管理,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路规范、素质优良的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办法》、《社区工作者退出办法》等机制,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落地见效。

        (2)建强基层社会治理骨干队伍

        依法组织社区民主选举,突出政治标准,拓宽来源渠道,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实现 100%。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试点。组织动员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到单位联系社区开展服务、到本人居住地社区报到。组建下沉干部服务队和下沉干部突击队,开展社区日常服务和应急服务;组织到居住地报到的党员干部认领服务岗位、服务包保楼栋,当好政策宣传员、民意调查员、居民服务员。

        (3)完善社区协助治理机制

        建成建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以“1+1+X社区社会工作室”为主线,用好社区社工室,建好社区协作治理团队,到2025 年,平均每个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不少于5人,通过项目关联、投入关联、激励关联、评估关联等方面的机制创新,实现社区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导的、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的社区协作治理网络,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强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社区治理创新格局。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提质增效等举措,不断完善“1233”社会工作联动机制,拓展三级平台服务功能,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4)完善城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效衔接

        在社区服务站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提供“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便捷化社区服务,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融合发展,提升小区治理水平。实施“互联网+社区治理”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快建成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1)加强党建工作

        夯实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红色驿站”功能,强化教育培训、党建指导、载体创新等工作,同步推进全区社会组织的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品牌建设。打造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平台。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系,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确保党的领导不弱化、党建工作不断档。巩固提升“两个全覆盖”成果,把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的全过程,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2)强化综合管理

        深化年度检查工作,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聚焦监管重点,强化同业务主管单位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格审查、业务范围审定和重大活动监管。深化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研究社会组织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和联合惩戒。

        (3)加快培育发展

        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搭建各种培育扶持平台,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类似新冠疫情防控等重大公共事件的积极性,彰显社会组织优势。推进全区、街、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提档升级与运营管理。发挥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和综合服务作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继续开展江汉区“益汇江汉”公益创投大赛,整合、引入多方公益资源,加速打造公益品牌示范项目。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品牌社会组织评选,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5、提高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水平

        推进行政区划科学化管理。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稳步推进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努力优化街道区划设置,提高城市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精细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为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基础。推进地名常态化管理。按照《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和优化地名常态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公布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拟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草案。积极谋划地名协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 2025 年,地名命名、更名等管理工作信息化率达 80%。加强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6、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1)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分类分级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动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鼓励在岗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考试,争取到2025年年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5‰。

        (2)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逐步推广完善“爱心时间银行”、公益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建立以志愿服务时长为基础的星级志愿服务评价体系,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常态化、规范化。到“十四五”末期,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4%以上,引导社区志愿者在重大活动、邻里关爱、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积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积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策划实施全区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公益慈善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展公益慈善捐赠活动的认识。强化慈善捐赠的监督管理,推动实现慈善信息公开常态化,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

        (4)强化组织规范管理

        通过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等培育扶持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指导和监督其依法依规开展服务,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做党和政府温暖的传递者。

        (三)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1、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1)打造全覆盖的养老服务网络

        不断完善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建立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协作机制。落实罗家咀特一号、航空小路、华发中城荟养老设施配建用房,力争到“十四五”末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和老旧小区补足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到位。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立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 2025 年,每个街道至少拥有 1 处不少于100张床位的为老服务综合体,每 3 至 5 个社区拥有 1 个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的专业服务网点。到 2025 年末,全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 100%。形成多层级、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扩建项目投入使用。

        (2)多元化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思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境内外资本投资建设一批连锁化、规模化、医养结合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增加普惠养老床位供给,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65%,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在“十四五”末期达到100%。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促进服务精准化,提升养老服务资源利用效益。

        (3)深化养老服务创新

        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区级“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区、街、社区服务网络,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为主要内容,探索建立“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全面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试验工作,加大人工智能示范街道的创建力度,争创全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4)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加强与卫生部门合作,在医疗卫生机构内增设老年病房及老年相关诊疗科目床位,鼓励有条件的养老单位设置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派驻机构和服务网点,将符合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发展老年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利用医疗资源建设老年护理院、康复院,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推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家庭病床等服务,推进面向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远程医疗服务。到2025年,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

        (5)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及养老服务行业监管

        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服务网点、公办养老院等机构设置岗位,建立社工引入机制。试行为养老护理人员发放购买社保补贴的办法,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开展养老机构风险整治专项行动,防范、排查和整治养老机构服务中消防、食品安全、财政补贴和资金使用等各种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2、开展婚姻登记行业标准化建设

        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其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社会教化功能。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引导广大家庭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实现婚姻登记智能化,助推婚姻登记标准化。推广使用婚姻登记智能终端一体机。推进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婚姻登记系统与电子档案数据共享。优化网上微信预约功能,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做到无违法登记,登记率、档案归档率达100%,推行免费颁证服务,结婚新人颁证率不低于95%。

        (四)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1、结合市场完善服务供给方式

        通过政策扶持、发放补贴资金、购买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市场化运作,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和资源进入基层民政服务领域。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统筹各类金融资源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项目等融资支持,促进更多民资、民企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2、提高基层民政服务供给效能

        通过政策扶持、发放补贴资金、购买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市场化运作,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和资源进入基层民政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等力量融入基层民政服务链,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形成以专业社工为骨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并存的基层民政服务队伍,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3、加快推进“智慧民政”建设

        全面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领域为重点,促进信息技术和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民政数据应用,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民政工作更加高效、更加精细、更可持续发展。

        4、打造专业化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课和干部学习中心内容,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强化党性党风和党规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作风、党内政治文化、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专业化能力培训。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四个切实”殷殷嘱托,围绕“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抓好基层政权、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社工人才等专业化学习培训。

        四、保障措施

        发挥规划在民政履行政府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创造规划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强化规划组织实施,努力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把民政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考评体系,定期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民政重大事项,及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督同步加强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务服务、健全法制保障体系。持续优化服务,为相关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推动健全党委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善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形成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合力。

        )拓展资金投入渠道

        创新多渠道、多形式的民政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机制。积极拓展社会资金来源,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进入民政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局面。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采用共建民营专业化模式,对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评估、监督和管理,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能。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民政部门党的建设,教育干部职工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守牢廉洁底线,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人才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层次的对民政机构社会工作人才进行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水平。建立人才保障机制。落实民政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鼓励民政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有关名词解释

        1、容缺审核确认:市民来办理业务时,如果符合法定条件,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错误的,在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受理审核,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补正材料后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

        2、先行救助:为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时效,而实行的先救助后审核审批的制度。

        3、社区“两委”: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4、三社联动: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以社区为基础平台,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以社会工作为专业支撑,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多元服务供给实现在社区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和社会动员机制。

        5、三助一护: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服务。

        6、“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根据申请人困难情况、致贫原因,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措施的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7、“救急难”工作机制:突出专项救助的“救急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以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已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8、“1+1+X社区社会工作室”:每个社区社会工作室配备1名专业社区工作者、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X名社区社会组织骨干。

        9、五社联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立足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相关项目,发挥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调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作用、社区志愿者辅助作用、社区社会组织载体作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补充作用,实现社区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让社区居民生活更有质感,幸福指数提升。

        10、“1233”:立足于12条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三社联动为核心,构建区-街-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与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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