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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江汉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11-24 10:26
        发布机构 江汉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社区建设及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江汉区社区建设及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1-11-24 10:26 发布时间:2021-11-24 10:26 |  来源:江汉区民政局

        根据“十一五”期间全区社区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形势,现提出“十二五”时期社区建设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社区建设和民政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区社区建设和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民政职能,确保“十一五”期间社区建设和民政事业规划全面完成,为建设武汉服务业中心区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先后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双拥模范区”、“全省低保AA级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文明窗口创建先进单位”、“全省民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民政绩效管理优胜单位”等荣誉。

        (一)社区建设长效管理进一步深入,和谐社区建设成效显着

        “十一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江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深化“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连片提档升级,切实加强社区建设长效管理,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努力改善社区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积极探索“两型”社区建设,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显着,为推进和谐江汉建设奠定了基础。

        1、“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成效明显。2006年,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作出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工作部署后,我区积极开展了“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同年,被湖北省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2009年10月,我区、唐家墩街、满春街小夹社区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和谐社区的创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效地满足了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和谐江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⑴创新形式手段,促进居民自治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我区积极探索和创新居民自治的有效形式,动员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在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同时,通过开展“社区论坛”、“社区对话”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建立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努力做到社区的事情居民群众说了算,真正实现了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⑵深入推进“四到社区”,全面落实政府公共服务面向社区、服务居民。“十一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四到社区”工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到社区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实施了积极有效的再就业援助。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救助力度和救助范围,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在城市建设管理到社区方面,建设、水务、城管、房产等部门进一步将职能延伸到社区,积极推进社区各类设施建设与维护,房产部门推行社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努力解决老城区型社区物业管理缺位的问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社区方面,通过开展平安社区建设,建设社区电子监控设施,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控网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增强了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在社会服务到社区方面,民政、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等部门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文体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社区内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队伍蓬勃发展,极大地愉悦了居民群众的身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⑶切实加强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巩固和扩大了社区创建的成果。“十一五”期间,我区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58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社区长效管理,同时,各街还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吸纳社会资金用于社区长效管理。通过切实加强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工作,巩固和深化了“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了社区环境,提高了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⑷持续推进社区基础设施连片提档升级,进一步改善了社区环境。“十一五”期间,我区累计投资953万元,建设和改造社区泥巴路、破损路2.9万平方米,改造社区排水管网8953米,社区立面整治12.1万平方米,安装社区健身器材28套,新增垃圾容器329个,增加社区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在全市率先完成了社区基础设施连片提档升级。

        ⑸着力加强社区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扩大了社区直选的范围,增强了社区“两委”班子的力量。通过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和专职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同时,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不断提高,建立起正常的自然增长机制,为社区工作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2、“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十一五”期间我区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社区单位及居民等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到“十一五”期末,已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江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从而满足了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⑴全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为“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了平台。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区情和居民的实际需求,“十一五”期间,我区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站)为重点,全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2007年投资1300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了12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并于当年率先启动社区“一门式服务站”建设,现已建社区服务站100个(16个社区因拆迁暂缓建站),社区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为构建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居民互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了平台,受到了社区工作者和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⑵建立健全社会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调动了中介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区有关部门通过规范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的内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大对其扶持力度(有的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调动了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各街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有条件的社区利用社区服务站,积极扶持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有的还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民办非企业组织,如针对老城区型社区物业管理问题,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社等形式,逐步解决了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缺位的问题,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低偿、周到的物业服务。

        ⑶建立健全居民自助服务体系,营造了文明祥和的社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志愿者互助服务活动,切实为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残疾人、特困群众等提供了多种志愿服务,为社区营造了和谐相处、关爱他人的良好氛围。我区于2008年7月成立了区级志愿者协会,建立了13个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116个社区志愿者服务站,420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4.5万人。到2010年,我区的社区志愿者人数将达到社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0%以上。

        ⑷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信息系统,为“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提供了硬件支撑。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本着统筹兼顾、实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公共服务和管理系统建设的力度,实现了与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的全面对接。同时,还通过整合社区办公自动化系统、社区服务系统和社区档案系统资源,通过PMS系统整合社区资源,形成了“四到社区”专项网络服务平台,满足了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3、“两型社区”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两型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制定了江汉区“两型社区”创建活动方案。“十一五”期间,全区“两型社区”建设采取“点面结合、梯次推进”的办法,先在全区5个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并有20%的社区按照“两型”要求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全区“两型社区”试点工作思路比较明晰、创建项目逐步到位,社区居民的“两型”理念初步树立,便民利民的“两型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两型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⑴社区居民初步形成了“两型”生活理念。通过加强生态、环保、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建设一批“两型”生活方式的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培育“两型”示范家庭和“两型社区”建设志愿者,引导居民环保节约消费行为,使社区居民初步形成节水、节电、节煤(气)和保护环境的生活理念和习惯。

        ⑵建设了一批“两型”生活设施。“两型社区”创建以项目为载体,因地制宜、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路灯、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垃圾分类箱和废旧电池回收箱,设置垃圾生化处理设施,改造排油烟道,建立中水、雨水处理系统,使“两型”设施逐步完善。

        ⑶初步形成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两型社区”建设的格局。广泛动员驻区单位、节能环保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经营实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两型社区”建设。如武汉创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环保油烟机参与到社区油烟污染改造,改变了老旧社区“油鼻涕”难题。

        4、积极探索社区体制改革创新。2008年以来,为转变政府职能,突出社区自治功能,建立新型的政府行政资源与社区资源整合、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结合、政府管理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互补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我区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为抓手,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为目的,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两个层面的配套改革,着力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⑴健全社区服务工作平台。根据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需要,从街道层面的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层面的资源整合着手,对社区管理与服务组织架构进行了创新。在街道层面设立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成立综合服务部和综合协管部,设立“一门式”服务窗口,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和城市协管工作。在社区层面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作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下设机构,接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指导,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承接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职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⑵强化居委会主体地位。按照“协商议事、职能分开、功能互补、各负其责”的原则,将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公共服务站进行适度分离,明确为协调与配合、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为强化社区居委会的主体地位,明确了社区居委会的十项任务,赋予了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公共服务站行使五大权利,即:人事建议权、评议监督权、事务协调权、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格评议审定权、经费使用把关权。

        ⑶整合社区服务资源。为解决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资源分散的问题,通过机制再造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效率,按照“部门管事、街道管人、社区履职”原则,对相同职能进行合并、不同职能进行分开,实现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单一协助执法向综合协助执法转变。

        (二)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逐步改善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十一五”期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三次调整,目前已调整到每月360元。全区年保障户数约1.4万户,保障人数约3.5万人,年发放低保金约8000余万元。实现了城市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8年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AA级达标单位。

        2、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对低保对象到定点医院看普通门诊,实行“五减六免”的优惠政策,对“三无人员”实行了定额医疗补贴。认真落实了对贫困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救助病种由原来的6种扩大到13种,最高救助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8000元。“十一五”期间共实施大疾病医疗救助2709人,支付救助金1220.3万元,有效地缓解了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3、临时救助力度逐步加大。“十一五”期间,每年元旦、春节“两节”之际,对约1000户特困家庭进行每户300元的现金慰问,支付慰问金近30万元;对约1.5万个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贫困家庭给予“5个5”物资救助,支付救助金约400万元,在全市率先实现了“5个5”物资救助全覆盖。对支农返城人员实施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五大节日”生活救助。实施了“冬暖夏凉”工程,全区116个社区设立了“纳凉点”和“取暖点”,为社区困难居民群众、三无老人提供避暑、取暖场所。

        4、慈善救助活动广泛开展2008年四川省汶川大地震和2010年玉树地震发生后,区慈善会在全区发动赈灾募捐活动,收到社会爱心人士捐款1075.2万元、捐物4500件,按要求及时上缴,有力支援了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坚持开展“慈善助学帮你圆梦”活动,共为384名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提供了资助,发放助学金76.8万元。加强“慈善超市”建设,在全区13个街道普建了“慈善超市”,为辖区特困群众及时提供临时救助。

        (三)社会养老福利体系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逐步提高

        1、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06年区政府投资4760万元,新建了一栋面积为1.55万平方米的老年公寓,新增床位377张。2008年又投入840万元对旧公寓楼进行了全面改建,国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812张。2009年,我区争取到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900万元的建设资金,总投资2069.3万元(其中区自筹1169.3万元),建设唐家墩街、万松街、常青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舒美养老公寓(简称“一院三站”建设)。2010年,万松街、唐家墩街、常青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舒美养老公寓正在抓紧建设中。

        2、民办养老福利机构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落实相关资助政策,不断加大扶持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力度。“十一五”期间,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2家。对新办和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共资助121.5万元,按已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老年人实际使用床位数发放床位补贴,近年共发放补贴409.4万元。全区福利机构达到18家,床位2117张。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活动不断深化。全区大力开展了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活动,为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和低收入无子女独居老人每月提供25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社区志愿者与老人长期结对开展帮扶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服务团队、社会中介、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看、生活护理、家政及应急救援等服务,得到了社会和辖区老人的良好反响。

        (四)双拥优抚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得到推进

        1、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优待抚恤政策,建立起优抚对象抚恤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各类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贴落实到位。2010年底,全区共有各类优抚对象3282人,共发放优待抚恤金1175.52万元。

        2、多渠道做好安置工作。五年中共接收退役士兵1146人,按父母系统单位归口安置438人,自谋职业安置650人,安置率达到95%,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6.8%。同时,加大对退伍义务兵就业观念的宣传教育工作,转变就业思路,广开就业门道,因地制宜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就业培训工作,使退伍战士学有一技之长,为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创造条件。

        3、双拥工作丰富多彩,工作机制得到创新。建立了以区、街、委办局和社区为主体的双拥组织领导或协调机构,形成双拥工作网络;区委、区政府领导、各单位领导主动听取部队官兵的建议,定期走访慰问部队官兵,想方设法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得到驻区部队的好评。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与辖区驻军部队开展丰富多彩、利军利民的军民共建活动。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区”。

        (五)民政行政事务法制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取得成效

        1、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全区现有社会团体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94家。其中,“十一五”期间,新登记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家。建立了年检制度,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取缔。同时,抓好民间组织诚信建设,积极引导部分民间组织为社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2、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完成了我区与江岸、硚口、东西湖、汉阳、武昌区行政边界勘查工作;确定了王家墩中央区区划;对辖区地名、道路进行了命名、更名工作,开展了地名、路名、标牌清理整治工作。

        3、加强文明规范服务。一是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和程序办理婚姻登记,登记合格率100%。同时,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实现婚姻登记信息网络化、婚姻档案管理电脑化,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收养登记,做到咨询到位、手续齐全、公示满期。三是加强《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引导居民群众规范殡葬行为,倡导勤俭节约办丧事,加强丧葬用品的市场管理,全区殡葬火化率100%。

         4、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一是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专家讲座、培训、自学、考试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二是抓好建章建制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创先争优等活动,全区民政干部队伍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断提高,成为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和基石。

        二、“十二五”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着眼于“和谐社会”、“两型社会”建设大局,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基本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两型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组织队伍建设,深化社区居民民主自治,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集中打造2-3个特色和品牌社区,使全区社区在强化社会管理、服务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建设和谐江汉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把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作为重要载体,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在范围上得到新拓展,在质量上得到新提升,在群众满意度上实现新飞跃。力争“十二五”期末,我区“和谐社区”建设创建率达到90%。

        1、建立健全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社区利益协调、诉求处理、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社区民调组织建设,努力化解社区矛盾纠纷,逐步建立社区自然宽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社区治安防范和管理。深入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社区重点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加强对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流浪儿童、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区组织的管理,实现城乡社区的“无缝隙”管理。三是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民主实践活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化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工作。四是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认真研究物业管理机构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2、切实加强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一是充分发挥行政机制、互助机制、志愿机制、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面向基层、功能完善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中介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三位一体”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二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促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作用,提倡“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合理设置服务窗口,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鼓励开展全程委托代理、全年无休假等便民服务。三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四是建立运作规范和效率较高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比较完善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深入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五是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单位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业,逐步形成方便快捷的社区生活服务圈。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作等方式,对社区组织开展的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服务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3、切实加强以增强社区凝聚力为宗旨的社区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一是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普及工作,从社区存在的具体问题入手,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廉政文化教育进社区,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与和谐的人际关系、邻里关系。二是加强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形成终身教育品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打造社区优秀文艺队伍和特色文化活动品牌,逐步形成社区体育活动制度化、生活化、经常化。三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增强社区居民体质。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内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健全社区心理咨询网络,加强对居民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4、深化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职能部门负责、街道社区主抓、辖区单位支持、居民群众参与的社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协调、督办和经费等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工作。建设、城管、水务、环保、房产、园林、文化、体育、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社区各类基础设施的长效管理,不断提高社区保安、保洁、保绿、保畅、保修的质量和水平,为社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每年度财政预算中单列安排社区长效管理资金,用于支持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工作。

        (二)大力实施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以强化管理和服务功能为重点,以真正实现居民自治为目的,大力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程,每年安排20%的社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与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之间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同时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与帮助。各街道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并建立领导责任制。

        2、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其他相关组织的关系。要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充分行使职权,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居委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它们提供帮助,指导协调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社区居委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要理顺与驻区单位的关系,建立驻社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讨论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强化驻社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推动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3、进一步健全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体系。要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加快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地的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实现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随着城市化发展,要积极推进社区整合重组,新建住宅区原则上要按照每3000户一个社区的标准进行组建,低于2000户的老城区型社区原则上要进行合并。要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和社驻社区单位共同组成的社区组织体系。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配置,整合社区人力资源,提高社区工作者效能。要从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的工作机制。要根据社区居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积极培育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扶持发展公益事业类的社区社会组织,使它们逐步承接政府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成为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

        4、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坚持和发展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认真组织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逐步扩大社区居委会直选范围。2012年,统一全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届期,争取在“十二五”期末,全区社区居委会户代表和居民直接选举率达到60%。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健全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引导党员参与民主选举,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民主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五议五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探索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有效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广泛参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全面推进“两型社区”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总体部署,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典型引路与渐进深化相结合、居民自治与争取多方支持相结合的原则,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抓手,把“两型社区”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的深化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创建工作,逐步将其建设成为“两型”创建氛围浓厚、“两型”理念普遍树立、“两型”基础设施完善、“两型”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人居环境优良舒适、社区服务完善便捷、人际关系和谐的“两型社区”,促进我区“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

        1、建设节约环保的“两型”生活设施。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实际需要,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建设和改造社区公共设施以及居民家庭的部分生活设施。在老城区型社区,重点推广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改造排油烟道,应用太阳能等节能光源,实行垃圾分类收集。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推广使用率达到80%。在新建型社区,重点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新能源,实施雨水回收与水循环,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压缩处理。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推广使用率达到90%。在规划新建的高端社区,重点在社区取暖、制冷及公共照明方面推行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在环境建设和绿化、美化方面实现全覆盖的生态模式,在房屋及公共设施的建筑、装修方面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在污水处理及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处理方面采取循环利用、回收处理方式。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推广使用率达到90%。随着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运用,要不断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工艺、新设备。

        2、倡导文明健康的“两型”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密切联系居民群众的优势,将“两型社区”建设的宣传动员深入到广大居民家庭。切实加强生态、环保和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建设一批“两型”生活方式的社区教育基地,培育社区居民与构建“两型社区”相协调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推动居民生活方式向“两型”生活方式转变。引导居民选择绿色消费行为,倡导保护环境、厉行节约的行为规范,养成节水、节电、节煤(气)的生活习惯,自觉使用环保袋,实行垃圾分类,参与社区环境管理,自觉参加“两型社区”建设工作。

        3、完善便民利民的“两型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站)平台网络,切实建立起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降低社区服务的人力、物力的消耗,实现各类社区资源的充分利用。切实加强社区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和服务管理功能。不断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的引导作用和示范效应,促进“两型社区”建设。

        4、形成运转有效的“两型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建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两型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发挥市力量作用,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参与“两型社区”建设工作,政府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两型社区”创建中创造出具有特色经验的社区、家庭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积极引导驻社区单位、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投入“两型社区”建设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发展水平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居民的实际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快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力争“十二五”未,通过购置、改建、划转等方式,使全区所有社区工作和居民服务性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内容和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物质文件生活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

        1、进一步完善以“四到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把社区建设成为全民创业的基础平台之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服务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做好社区环境保洁和绿化、社区物业服务全覆盖等工作,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做好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完善居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大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卫生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发展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生活。进一步完善社区特殊群体服务体系,切实做好老年人、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社区服务。

        2、进一步健全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依托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大对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必要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进一步调动中介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内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引导中介组织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社会服务。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民办非营利组织,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社等形式,进一步为居民提供低偿、微利的物业服务,彻底解决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缺位问题。力争“十二五”期末,每个社区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3个以上。

        3、进一步健全以居民志愿为基础的社区居民自助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志愿者组织形式,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社区志愿者组织体系。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队伍,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要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志愿者互助服务活动,实现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化。

        4、进一步加快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的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社区公共服务与管理系统建设力度,实现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进一步整合社区办公自动化系统、社区服务系统和社区档案系统资源,进一步挖掘PMS系统的潜力,不断满足居民所需的衣、食、住、行、游、购、学、医等便民利民服务信息需求,为居民提供家政、维修等各类社会化服务,推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社区,形成“四到社区”专项网络服务平台,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五)进一步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建立高效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1、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八大员”整合改革。认真落实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公共服务站的“五权”,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的、社区公共服务站运作的、分工不分家的运行机制,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2、探索街道行政体制改革。按照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和“权随责走、权责统一”,“费随事转、事费统一”的原则要求,深入总结唐家墩街和满春街街道行政体制改革经验,推进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建立街道大部门协作机制,为社区综合协管机制、综合服务机制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

        3、进一步完善社区区域党建。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包括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医疗服务站、社区文体活动组织等)的统一指导和监督机制。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公示到社区、承诺到社区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民评官、下评上”的社区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扩大“社区社会事务居民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切实加强社区居民对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监督。

        (六)社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谐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顺应和谐社区建设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及时调整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实下设办公室的工作力量,完善区、街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规划工作。要将和谐社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社区大布局,科学规划社区组织、队伍、制度和设施建设。要合理制定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优化建设资金资源配置,提高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设规划要充分利用社区已有设施,提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以及相邻社区服务设施之间的共享程度。

        3、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力度。按照完善基层社会公共服务的要求,不断增加对社区建设的投入,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社区工作活动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大“两型社区”建设力度,努力解决社区工作和居民活动用房不足问题,切实改善社区工作条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社区工作经费,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4、着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对新产生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进行统一培训。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一周时间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逐步推进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不断扩大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研究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组织实施“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建立完善社区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使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并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鼓励社区工作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成绩突出、居民满意的社区工作者,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在社区工作中建功立业。

        三、“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双拥优抚体系、社会行政事务法制化管理体系,构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和谐民政、效率民政、创新民政”的现代民政新格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打基础、管长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形成与江汉区“12345”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民政格局,为建设和谐社会再作贡献。

        (一)完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十二五”期间,从我区实情出发,努力构建以保障辖区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为目标,以“三无”人员、企业下岗职工、贫困人口、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以城市低保制度、救灾制度、优抚抚恤制度、社会互助制度以及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以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为载体,以慈善协会为平台,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重点是低保审批制度、低保动态管理制度、低保分类施保制度。建设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网络,在2012年前完成市、区、街、社区低保信息化联网工作,实现工作信息互通和共享。健全保障管理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低保申报、审批、审核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调整大病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门诊医疗救助比例,减轻贫困群众日常看病费用负担。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探索方便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大力推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一站式”服务窗口。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救助对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简化审批发放程序,实行分类分档救助,着力缓解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通过发放“消费券”和利用“慈善超市”开展实物救助等方法,充分发挥救急救难作用。继续开展“冬暖夏凉”工程,不断推动地方特色救助,多方面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4、完善应急救灾机制。继续坚持“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管理原则,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规范救助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灾害观察员、灾情报告和灾民救助卡制度,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灾后24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十二五”期间,为应对社会老龄化的问题,继续按照“以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会民办福利养老机构为补充,以国办福利养老机构为示范”的社会化养老工作思路和做法,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加强区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养老院和养老公寓的设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养老公寓市场运作模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培训机制,为社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训服务人员。

        2、鼓励和资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积极探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办法,研究“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方式,加快全区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改革的步伐,“十二五”期间,全区利用社会化力量资助兴办3至5家福利养老机构,增加床位1300张。

        3、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在推行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体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途径,拟投入5400万元,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每个街道建成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目标。

        (三)完善双拥优抚体系,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规律,加大军民共建力度,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大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力度,保障优抚抚恤对象基本权益。

        1、拓展双拥共建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以区、街、委办局和社区为主体的双拥组织领导或协调机构,形成双拥工作网络,建立军地领导联系制度。二是健全双拥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学雷锋日”、“八一”、“12.4”、“春节”等时机,组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国防法》、《兵役法》等国防知识宣传教育,落实双拥模范单位命名表彰办法、双拥工作激励机制,推进双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辖区内广泛建立军警民共建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拥双赢。通过开展军民共教共育,同学同乐的文化娱乐共建活动,推进军地文明建设。

         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开展关爱行动。一是要认真落实好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提高适龄青年履行国防义务的积极性。二是要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政策,确保经费按时发放到位。三是加大对特困优抚对象救助力度。发动全区党团员开展结对帮扶“关爱行动”,解决特殊困难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

        3、实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突破。一是制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争取财政投入,确保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费足额到位,力争为50%以上的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补偿。二是利用法制手段落实好安置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安置率,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三是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工作。搞好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和文化进修,提高退役士兵的技能和文化素质,拓宽安置渠道,培育择业新观念。

        (四)完善民政事务法制化管理体系,推进民政法制建设

        “十二五”期间,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民政系统法制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全面提高民政依法行政能力和全心全意地为民服务能力。

        1、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拓宽社会组织的发展渠道。社会组织管理要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登记审查。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资料审核,杜绝登记人员弄虚作假。二是加强教育引导。要定期组织社会组织法人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教育,增强法纪意识,搞高合法经营的自觉性。三是加强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社会组织依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打击力度,维护合法社会组织的权益。

        2、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服务。要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高民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地名、区划的管理。认真贯彻《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做好区划、地名的命名、更名和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市内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维护好地名标牌。二是做好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要以《收养法》、《婚姻登记条例》为依据,推动收养登记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实现婚姻登记信息网络化、婚姻档案管理电脑化,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要继续做好移风易俗,引导规范群众殡葬行为,倡导勤俭节约办丧事。配合相关部门整治丧葬用品市场、提高丧葬服务质量。

        (五)民政工作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做到有位有为。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将民政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之中,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联动协作,提高社会公认度。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对做好民政工作的系统与科学认识,不断增强创建科学性和工作成效。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加强政策学习和工作研究,提高决策指导水平,正确把握和引导建设发展方向,加强民政工作效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建设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集聚和发挥部门作用,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超前计划,做到保障得力。一是政策性经费争取区政府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资金,保证民政各项业务经费的落实,并逐步建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二是临时性的特殊工作,开展前要及时做好实施方案,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资金的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4、以时俱进,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打造一支能力突出、素质优良、作风踏实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民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志愿者队伍,培育社会工作者队伍,引导社会工作者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理论和政策的学习研究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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