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民政函[2021]11号 | 发文日期 | 2021-05-26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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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提出几个问题的答复
1、关于“社区工作者的社保体系还不够完善”的问题。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在社保缴满15年,医保男女分别缴满25年/20年,且达本人到退休年龄后,可在单位窗口办理退休,也可在个人窗口办理退休。退休金的多少由社保处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进行测算。
2、关于“社区规模与社区管理不匹配”的问题。经调查,常青街复兴村社区地域面积0.38平方公里,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复兴村社区户数为6041户,社区“两委”专职成员9名,社区干事14名,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用房为租赁私人600平方米房屋。辖区大部分为老旧小区,居民组成情况复杂。
二、关于建议的办理方式
1、目前我市暂未出台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政策文件,下步我们将对现社区工作者社保缴费情况及退休金等情况进行调研,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市级政策支持。
2、按照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优化调整社区规模的工作提示》:“科学优化社区规模,重点对1000户以下的小型社区和5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进行适当调整,逐步均衡社区规模,推动形成更有效率、更加持续的基层治理单元”精神,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多次到街道进行社区优化规模调整工作调研,摸清“两委”专职成员、社区常住户数、地域面积等底数,并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修改江汉区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工作方案》27稿,最终于4月14日定稿。4月18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上已同意了全区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工作方案,待区委常委会决议后即可实施调整工作。此次社区规模调整,常青街道共新设立2个社区,调整边界3个社区。但由于复兴村社区因地域位置、社区居民组成的特殊性和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用房无法解决等原因,暂未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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