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民政函[2022]2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21 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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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1、关于“政府发挥作用、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模式”。目前辖区范围内养老机构16家,其中公办机构2家,民办机构14家,其中具备医疗条件的机构6家。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于不满足医疗条件的,区民政局与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由红十字会医院定期对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巡诊,弥补专业医疗短板。同时,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为养老机构开辟就医绿色通道,满足老年人就诊需求。二是加大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区大型“医养融合”养老机构3家,床位数2783张,具备医养融合条件的江汉区养老中心正在建设之中,设置床位500张,进一步深化了医养融合养老模式的应用。三是协调区卫健局,计划将全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养老服务范围,发挥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慢病管理专业优势,在唐家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老年人慢病管理探索,对医养融合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进行研究,为全面推进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奠定基础。
2、关于引入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国东南省市已推行数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是大势所趋。前期,武汉市政府就相关问题,与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目前还没有确定最后的实施方案,待上级方案确定后,我区将严格落实上级政策,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3、关于提高老年居民幸福食堂补贴。全区幸福食堂均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属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独设立幸福食堂存在资源重复问题,故不再单独建设幸福食堂。目前全区中心辐射式网点均具备就餐送餐服务条件,对于运营正常的中心辐射式网点每年给予10万元的运营补贴,且由政府无偿提供房租。关于餐标问题,我局已组织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在政府办的组织下,区民政局、区福利事业发展中心、部分街道领导前往武昌区考察学习,正在就老年人就餐补贴标准和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待政府研究通过后予以施行。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
二0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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