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民政函[2022]5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21 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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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1、关于完善制度设计。区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1月印发《江汉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强化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
2、关于出台优惠政策。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为民办非盈利企业的,经区民政局证实的,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享受水电气优惠政策,对正常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由财政补贴10万元扶持运营。
3、关于创新服务模式。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每年举办养老服务推介会,发布养老服务扶持项目清单和养老服务投资指南,为具备条件资质的各类养老投资主体做好服务。
4、关于探索智慧养老模式。已开展和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不少于800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与智能化改造,通过智能化设备为老年人和服务商搭建精准供需连接平台,在2个社区开展人工智能养老实验,开展智慧养老试点社区建设,探索智慧养老新模式。
5、关于创新人才建设。支持养老机构与各类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广大院校学生投入养老行业,扩大人才储备,实现人才培养与输送联动,打造专业性强服务意识强的专业养老人才队伍,每年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养老院长、护理员等开展不少于1300人次的专业培训,每年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人才,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推动康养产业的发展与壮大。
6、关于开设公益课堂。目前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党群中心内均定期开展公益活动,区老年大学也开通了网上云课堂,为公益宣传提供了渠道和阵地,能够覆盖到辖区老年人,满足老年人需求,有合作意向可与辖区社区联系,合作开展活动。
7、关于困难帮扶活动。各社区对辖区范围内困难老年人情况掌握比较清楚,同时也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和定点困难帮扶活动,有参与意向可直接与街道、社区联系相关事宜,欢迎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困难问题。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
二0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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