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民政函[2022]9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21 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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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1、关于“提高治理意识”的问题。充分发挥辖区资源,依托学校、党校、社区干部学院等教育资源和主阵地作用,有计划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和党员骨干培训,组织实施“江汉区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领航计划”,建立社会工作务实培训微课堂,针对社区不同类型的人才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治理的理论政策、专业方法,社区公益项目策划实施知识进行系统性的课程培训。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化解矛盾、创新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区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对通过考试的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
2、关于“还‘时间’于基层”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公布了《社区依法自治(监督)事项清单》16项内容,《社区依法协助政府(群团)工作事项清单》40项内容。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规范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程序。
2021年1月,由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6部门印发《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通知详细规定了21条不应由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并写明了办事途径。我区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传达并转发通知。采取通过社区宣传栏、公示栏、微邻里等方式做好宣传,避免群众多跑路,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责任认识,严把基层审核关,在保障群众办事便利的基础上,抓好基层减负工作。
3、关于“强化投入保障”的问题。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几年来,我区投入财政资金在12个街道和部分社区实施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各街道也都纷纷购买引进社会组织的服务。这些购买的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有效减轻了社区工作的负担。此外,我区在94个社区建立了社区社工工作室,引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等,较大程度承担了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效果明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你们的建议加大协调部门和指导街道、社区工作的力度。重点突出职能划分和责任,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
武汉市江汉区民政局
二0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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