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8-10-24 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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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决算 |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省、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法规规章。
二、拟定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四、 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选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六、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我区大型体育竞赛的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组队参加市运会等竞赛。
七、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规划全区青少年运动训练和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负责指导、训练和选材培训任务。
八、负责规划传统体育学校设置与布局,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
九、负责全区网吧、娱乐场所、音像制品、印刷企业、出版物零售、游泳场馆、旅行社门市部等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审核、备案)事项,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市场稽查工作。
十、负责协调、落实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拟订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出版物市场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一、协助上级文物部门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工作。
十二、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的协调工作,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十三、负责对全区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区二星级发下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审、星级申报、星级复核。
十四、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督促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总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4人)。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536万元,支出总计3536万元。2016年年末结余560万元,收入增加2976万元,系财政本年拨款。支出增加3108万元,系财政本年拨款,年末结余428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30万元,占本年支出36%;项目支出1978万元,占本年支出6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7万元,增长14%。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02万元,占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万元,占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91万元,占3%;其他支出447万元,占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12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 26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5%。其中:基本支出1130万元,项目支出153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化活动80万元,主要成效:组织举办2017年“艺术生活,人文武汉”—江汉区“万名群众进剧场”文化惠民京汉楚戏剧演唱会、杂技、话剧、交响乐、现代京剧名家演唱会、华人钢琴演奏音乐会、黄梅戏名家名段演唱会、汉藏文化交流广场演出、汉剧综艺巡回演出以及电影等文艺演出活动共18场,举办广场文艺演出活动49场,惠及群众共约 12300人;全民健身398万元,主要成效:积极引导辖区市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相继举办了“微马在我身边,我与汉马同行”——首届武汉微马挑战赛、健身舞(广场舞)大联跳江汉站选拔赛、武汉坐标·城市定向挑战赛江汉区赛区(在汉大学生走进江汉专场)活动、西北湖广场“科学健身大讲堂”、“与军运会同行”——全民健身日科学健身讲座等区级健身活动。圆满完成了第43届武汉国际渡江节江汉区方阵(66人)横渡长江任务;开展了2017年江汉区国民体质测试活动,迄今,共测试人员2000余人。此外,区各街、社区、协会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团队展示、广场演出等各类活动150余场次,观众人数约10万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度预算为1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度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度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 。年度预算为91万元,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本级及下属 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5.2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625万元,本年支出4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447万元,主要用于汉口文体中心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80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文化局2017年文化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一是了解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便于掌握政府2017年十大实事落实情况和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有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老百姓满意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三是便于了解该项目的绩效情况,促进类似项目编制和完善绩效指标,完善区级财政支出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今后的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参考,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工作。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万元,比2016年增加26 万元,增长30 %。主要原因是行政和参公人员发放公车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
1、文化活动
2、扫黄打非
3、全民健身
二、重点工作事项如图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文化活动 | 举办广场文艺演出活动49场 | 100% |
2 | 扫黄打非 | 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取缔无证经营单位 | 100% |
3 | 全民健身 | 引导辖区市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 | 100%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文化市场管理(项)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博物馆(项)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其他体育支出(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提租补贴(项)购房补贴(项)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