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07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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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7)整改进度 |
江汉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7)整改进度
江汉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7)整改进度
我局牵头整改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7)已经完成整改验收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意见原文
2012年颁布实施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要求编制湖泊保护规划,但大部分地方行动迟缓,一些湖泊的保护详细规划至督察进驻仍未编制。部分已批准实施的规划现状调查不实,制定的保护措施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切实加大湖泊系统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我区目前已完成区内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及湖泊单个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市人民政府于2021 年7月对江汉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进行了批复。2021年9月区人民政府对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进行了批复。
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常态化落实湖泊日常巡查维护,对发现的填湖占湖等及时进行查处。2022年1-12月,我区未出现填湖占湖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江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在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实际,针对湖泊保护相关问题,强化各相关单位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工作保障。
一、领导高度重视,完善保护方案
为做好湖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在河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管护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化,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第一总河湖长、区长任总河湖长的河湖长。设有区级河湖长办1个、街道级河湖长办12个、联系部门8个,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共有河湖长126名,共同推进河湖治理进一步做细做实。
一是完善河湖保护方案。由河湖长办牵头编写了江汉区湖泊“一湖一策”,为湖泊水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及河湖全局管护等提供了方案支撑。在西湖和菱角湖开展健康河湖评估,通过专家把脉问诊,全方位了解河湖生态状况,为下一步全面治理提供了思路及经验。
二是落实污染治理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清流行动”,为我区开展河湖空间管控及水质提升打下了良好基础。为进一步巩固“清流行动”成果,河长办每年常态化组织“清四乱”行动。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河湖长巡湖800余次,组织河湖志愿者行动9次,参加联合执法26次,辖区内未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通过河湖长“三长联动”机制,统筹辖区内各街道、社区级河湖长办、民间河湖长力量,以清理河道沿线与绿化带内积存的生活垃圾、塑料袋为重点,清理面源污染源,进一步提升河湖及岸线水生态环境,确保辖区内河流永畅长清。
三是加大日常宣传氛围。开展“爱我百湖,清洁家园”为主题的爱湖护河活动,既提升了河道环境,又扩充河湖管护的力量,加强宣传动员,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有效控制了各种垃圾对河湖的污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防、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系统治理,做好日常维护
一是编制湖泊保护规划。编制了江汉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2022-2035),并报市政府批复。明确了湖泊保护区,制定了各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细化排涝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湖泊形态保护、湖泊水污染防治、湖泊水生态保护等内容。为下一步湖泊水生态保护治理提出了目标要求,提供了治理方向。
二是做好污染源排查管理工作。我区六个湖泊已于2007年实行了全面截污,没有直排排污口。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会对长江、汉江及湖泊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三是做好湖泊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湖泊养护日志》,记录湖泊卫生环境、湖泊水位、水生动植物生长状态、设备设施运行、湖泊水体感观等情况,通过月归纳、季分析、年总结的方式掌握规律和经验,指导湖泊日常养护工作。
三、加强科技运用,探索生态养护
为进一步提升湖泊水质,为下一步全区湖泊生态化养护提供经验。2021年4月,在西湖实施健康河湖试点,通过实施水位调控、鱼类清除、投放复合底质改善微生物菌剂对底泥进行原位修复改善底质、种植苦草、黑藻、狐尾藻等水草,调整和优化西湖生态系统结构,提升西湖水质与景观性,构建西湖“清水态”生态系统。现西湖水草茂盛、清澈透底,水质提升。
在湖泊维护的过程中,加强科技手段的使用。2021年9月,引进了国内领先的科技公司,在机器荡子打造了智能码头、无人船、无人充电岸基三位一体的智能管家系统,无人船搭配智能码头、无人充电岸具备全天候、自主化、效率高的特点,同时兼具可以到达危险区作业等优势,适应多种水面清洁模式,无人船只需一人进行操纵,即可对各种水域的漂浮物进行收集清理,再回到智能码头进行垃圾转运,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提升了湖面保洁效率。并与我区的智慧水务进行联网,实现了湖泊关键数据的及时掌握,为决策和快速反应提供了有效支持。
2022年全年,我区六个湖泊水质均保持在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质均达标,且湖泊出现Ⅲ类水质的次数较上年有较大提高。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湖泊水体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水体生态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江汉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江汉区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为实现湖泊水质稳定达标、水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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