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8-01-18 18:30 |
---|---|---|---|
发布机构 | 区行政审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机制的研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
2、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调整,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调整和优化;
3、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行政审批局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绩效管理和纪律监督检查;负责办事群众投诉的受理、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纪律监督检查及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处理;
6、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系统、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
7、协调指导街道政务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开展;
8、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汉区综合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办发〔2016〕14)号文件精神,设立武汉市江汉区行政审批局,挂武汉市江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属局级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
3、现场勘查科
4、经济类审批科
5、社会类审批科
6、建设类审批科
7、政务服务科
(三)人员情况
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16名。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17 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40.35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51.29万元,增长244.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340.35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0.35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51.29万元,增长244.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340.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51.24万元,项目支出889.11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3.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6.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77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340.35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51.24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37.72万元,增长297.5%,主要原因是:根据《江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汉区行政审批局(江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编发〔2016〕55号)文件精神,设立江汉区行政审批局,调整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由原政务中心5名行政编增至21名,另增事业编制16名。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8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7.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889.1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13.57万元,增长222.68%,主要原因是:根据《江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汉区行政审批局(江汉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编发〔2016〕55号)文件精神,设立江汉区行政审批局,并进行了主要职责的调整,将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工商局等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及原区政务中心职能划入区行政审批局。
1.经常性项目支出860.11万元。主要用于:外包工作人员经费、办案工作经费、专家评审认证费等。
2.一次性项目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学习培训费、行政执法记录仪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35万元。包括:物类120万元,工程类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324.89平方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9.1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455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外包人员费用。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2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因为外地单位赴汉交流次数相对减少。主要用于:外省、外地行政审批相关部门前往我局考察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无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五
表六
表七
表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