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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1-18 15:06
        发布机构 江汉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8-01-18 15:06 发布时间:2018-01-18 15:06 |  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江政办[2010]3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统计规划,制定全区统计规划,参与起草区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能源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管理区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管理各街、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统计基础工作及统计基层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

        9)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法》宣传和统计执行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汉区统计局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事业单位(江汉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组成。其中:行政编制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统计局共有编制 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31.80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30.57万元,增长66.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31.8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1.80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30.57万元,增长66.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831.80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83.69万元项目支出548.11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427.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79万元;资本性支出40.30万元;其他支出30.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831.80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83.69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16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支出增长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6.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548.11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20.41万元,增长140.72%,主要原因是: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和聘用基层专职统计员的经费支出增加。

        1.经常性项目支出448.11万元。主要用于

        1)法律顾问经费3.00万元;

        2)基层统计调查员经费190.00万元;

        3)一套表网络直报经费18.00万元;

        4)服务业试点经费30.00万元;

        5)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16.00万元;

        6)年鉴宣传经费5.00万元;

        7)统计人员培训经费8.50万元;

        8)专项调查经费40.00万元;

        9)基层统计工作专项经费20.00万元;

        10)协理员经费97.61万元;

        11)不可预见经费20.00万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65.30万元。包括:物类60.30万元,服务类 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8.1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政府购买服务。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0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各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及各级统计系统业务学习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车改革后单位未保留公务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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