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6-07-08 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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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1个行政单位及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95.89万元,比2014年212.39万元减少1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 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54.89万元。与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一致,未发生增减变化。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二级事业单位公务往来接待,接待外省市兄弟城区城管部门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交流工作经验等。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 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 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比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157.5万元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为今后的公车改革工作做好准备,所以该项经费预算有所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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