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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2018 发文日期 2018-07-10 16:40
        发布机构 江汉区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财政局关于江汉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江汉区财政局关于江汉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8-07-10 16:40 发布时间:2018-07-10 16:40 |  来源:江汉区财政局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三年。为了进一步促进江汉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我局按照区发改委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我们采取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等方法,组成专班对财政收支的实施情况、财政改革的推进情况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进行自评,着力提升自评质量和效率,既评估规划实施的完整过程,又评估规划实施的实际效果,最终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

        “十三五”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财税政策,自觉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较好地履行了财政职能,有力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和主要任务进展情况良好,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一、财政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市对区财政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按照新口径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2015年的178.44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232.89亿元,年均增长14.2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5年的68.74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31.48亿元,年均增长38%;均超过了“十三五”规划预期年均增长8%的发展目标。2018年1-6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63亿元,同比增长3.56%,为市政府下达年度目标值的59.1%。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增长,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财政支出逐年增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5年的59.63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8.48亿元,年均增长7.16%。2018年1-6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5亿元,同比增长20.9%。近三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我区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建设、节能环保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方面的支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问题,民生支出占到地方财政总支出的80%以上,公共财政保障水平大力提升。

            (三)财政改革全面推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以新的科学理念和发展思维统筹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1、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2018年首次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健全和完善本级政府三本预算体系。做好预算编制公开评审工作,完成一级预算单位“三年全覆盖”目标,强化“部门是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的主体”观念和意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预算单位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全区新增支出缺口,减少资金浪费。财政预决算、部门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

            2、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专户管理,除省财政厅同意保留的社保专户和转移支付专户外,其他财政专户全部撤销,化解了多年积存问题。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和动态监控管理,及时督促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明确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2018年6月1日起教育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全部实现支付电子化,取消预算单位打印纸质凭证、加盖实物印章、人工跑单送单等工作环节,实现了电子单据实时传送和电子印章自动校验,简化了支付流程、节约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3、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在全市城区中率先实施政府采购备案制,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取消财政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单位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在全市城区中率先完成电子商城建设,入驻商家2205户,采购品目29种,上架商品60478件,标志着我区政府采购开启“互联网+”新模式。启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凭借中标合同向协议银行申请利率优惠的信贷融资,积极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搭建江汉区政府采购微信平台,进一步加强采购政策宣传,依法规范预算单位采购行为。

            4、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开展三年一周期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打造,目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已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基本实现一个重点支出项目一套考评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库,对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积极开展预算绩效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增强部门单位“用钱受监督、花钱必问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对39个一级预算单位的89重点项目、5.15亿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资金量比上年增长140%。

            (四)财政监督日见成效。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将监督检查融入财政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坚持依法理财、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将检查结果积极运用于部门预算编制,切实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督促预算单位按照时间、内容、格式和口径“四个统一”公开部门预决算,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数据审核不严、公开质量不高、文字说明不全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不断完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建设,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做到依法应公开的财政资金公开率100%,网站咨询和投诉回复率100%,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加强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新《预算法》、内部控制制度、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近三年来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基层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五)国资管理更加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有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委托中介机构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134家单位固定资产盘盈3,832万元,固定资产盘亏3,867万元,完善相关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配合区车改办完成全区公务用车改革,经过公开拍卖,347台公务用车成交255台,拍卖所得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已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资监管职能由“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要求,出台《江汉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区属国企在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国资管理不缺位,依法放权不越位。指导协调改制企业终结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问题,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妥善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相关工作,编印《江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案例》和《企业改制所涉信访主要诉求释疑》,供相关职能部门参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区财政发展总体呈现较好的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部分重点企业税收下滑,培植壮大财源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二是“营改增”等政策性减税因素持续影响,以及国地两税年内完成机构合并,财政收入组织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三是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主体分散、使用重点不突出,整合使用和规范管理不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四是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责任尚需强化,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财政资金使用中的损失浪费、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依法理财、依法用财观念需进一步强化。

            1、对2020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的预测:总体上看,我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较为顺利,收入目标已提前实现,支出目标超过预期,主要任务均按规划有步骤实施。在未来三年,财政发展既面临机遇,也面对挑战,我们有信心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将我区财政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2、对财政收入的预测:2018-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分别达到249亿元、262亿元、275亿元,年均增长5.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分别达到144亿元、 148亿元、152亿元,年均增长5%。

            3、对财政支出预测:2018-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达到76亿元、78亿元、80亿元,年均增长5%。

            四、关于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调整的说明

            尽管我区2018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明显回落,但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在未来三年我们仍能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因此,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各项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不需要调整修订。

            五、推进规划中后期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继续加强财源建设,促进收入增长。加快招商安商政策的宣传和落地,加大重点项目重大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对现有税源大户做好防微杜渐工作,防止大户流失,同时关注百万至千万元重点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帮助其挖潜增收。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工作,特别关注区内重点企业的扩大发展,协助做好企业扩展业务所需办公用房等基础保障工作等。加快楼宇信息系统建设,统筹协调各街道对辖内商务楼宇的基本情况和楼宇企业信息进行调查摸底,确保系统内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财源建设服务。    

            (二)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保障。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按照新体制要求,推进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财政支出尽力向教育、就业、社保、保障房等民生领域倾斜,健全注重公平、均等共享的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效能提升。按照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盘活财政资金。深化国库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电子化支付工作。以“放管服”要求为导向,完善电子商城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绩效管理,促进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绩效管理闭环,促进效能提升。

            (四)继续强化日常监管,促进秩序规范。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民生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等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加大对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单位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提高评审质量,控制评审风险。依法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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