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2022 发文日期 2022-06-15 14:30
        发布机构 江汉区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江汉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2-06-15 14:30 发布时间:2022-06-15 14:30 |  来源:江汉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形势下对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根据省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江发〔2022〕3号)主要精神,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

        一、 财政普法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广泛性,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卓越城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 主要目标

        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着提高,公民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着增强。财政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着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 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财政法律制度,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分享公共财政建设成果。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开展财政普法,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财政法治环境。坚持将财政普法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针对不同对象分类实施、精准发力,针对普法工作中的问题对症施策、着力解决,切实增强财政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 财政普法重点内容

        (一)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财政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扎实开展读书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活动,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开展立体化宣传,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积极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实践宣传,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让宪法法律深入财政工作、走入人民群众。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

        (三)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财政部门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把党内法规纳入财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在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定,深刻认识民法典对财政立法、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指导意义,推动广大财政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干部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 强化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

        适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单行税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法律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适应加强财会监督的需要,大力宣传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六) 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武汉金融城建设、武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数字产业发展、提升城区能级品质等,学习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务服务改革、诚信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城市更新改造、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七) 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国防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疫病防治、扫黑除恶、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适应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监察法、法律援助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学习宣传《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三、 财政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 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重点学习领导干部履职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切实增强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深入推行重大财政决策程序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合法性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二) 健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财政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引导财政干部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尤其是与履行财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意识。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 加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

        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以及代理记账、政府采购等行业从业人员,大力宣传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四) 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财税体制改革发展需要,针对各类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财税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提高社会公众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中小微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优化我区法律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 财政普法工作措施

        (一) 完善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调整充实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调研法规科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牵头科室,负责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鼓励引导财政干部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加强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财政普法中的积极作用。

        (二)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财政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和对口服务预算单位的法律需求,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财政执法和预算管理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和对口服务预算单位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过程。把普法融入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在财政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监督管理和财政执法过程中,大力宣传财政法规制度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法的法律法规;在提供业务咨询、调处矛盾和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时,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和表达诉求。

        (三) 积极创新财政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组织创作和推广财政法治文化产品,利用国家宪法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集中开展财政法治文化和宣传活动。坚持以群众视角和语言开展精准普法,鼓励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创作财政普法产品,注重短视频在财政普法中的运用,推动财政普法资源信息共享。用好用活新媒体新技术,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开展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多媒体财政法治传播体系。

        (四) 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在财政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财政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在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照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五、 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区委、人大、政府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监督,主动接受市财政局、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

        (二)强化监督指导。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和“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纳入科室绩效目标,与业务工作、基层党建等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加强财政普法教育的督促和落实,做好准备迎接区司法局组织的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确保财政“八五”普法取得实效。

        (三)加强工作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切实保障普法经费投入,强化区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确保财政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政普法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