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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2022 发文日期 2022-10-08 18:03
        发布机构 江汉区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2-10-08 18:03 发布时间:2022-10-08 18:03 |  来源:江汉区财政局

        江汉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材料


        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区级

        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9月21日在江汉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常委会议上

        江汉区财政局局长 杨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件1、2)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1年,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为134.33亿元,为年度预算131亿元的102.54%,较上年决算96.22亿元增长39.61%,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126.87亿元,同比增长40.37%。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75.38亿元,同比增长15.51%;契税、土地增值税完成36亿元,同比增长185.91%;其他地方小税完成15.49亿元,同比增长23.61%。

        非税收入7.46亿元,同比增长27.74%。其中: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收入完成3.39亿元,同比增长23.7%;罚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33亿元,同比增长33.7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完成2.74亿元,同比增长30.2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为81.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数84.39亿元(系调整预算81.31亿元+常青三校下划我区支出基数2.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增量0.78亿元)的96.51%,较上年决算86.28亿元下降5.6%,主要是减少了疫情防控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88万元,为预算的97.04%。

        2.国防支出270万元,为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79,092万元,为预算的96.13%。

        4.教育支出223,047万元,为预算的96.05%。

        5.科学技术支出4,780万元,为预算的79.7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57万元,为预算的94.9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18万元,为预算的99.71%。

        8.卫生健康支出59,973万元,为预算的106.05%。

        9.节能环保支出7,040万元,为预算的97.79%。

        10.城乡社区支出127,711万元,为预算的94.66%。

        11.农林水支出2,334万元,为预算的99.36%。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95万元,为预算的93.93%。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24万元,为预算的58.44%,主要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下达时间较晚结转至下年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39,127万元,为预算的104.79%。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万元,为预算的100%。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21万元,为预算的111.43%。

        17.债务付息支出5,019万元,为预算的100.00%。

        1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4万元,为预算的102.33%,为2021年新增一般政府转贷债券发行费。

        19.其他支出5,020万元,为预算的53.01%,该科目年初安排的机动、政策性预留等资金按实际支出方向,调整到上述相应科目列支。

        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8,000万元,实际支出6,993万元,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增加安排新冠疫情防控等支出,剩余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1年,区本级财政用于教育、文体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民生性支出59.84亿元,占总支出的73.47%。

        经汇总各单位部门决算,2021年全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11.36万元,为预算控制数1584.3万元的63.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4.65万元,公务接待费6.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年终平衡情况(详见附件1)

        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73.53亿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33亿元;(2)返还性收入7.24亿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6亿元;(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8亿元;(5)结算补助收入0.57亿元;(6)上年结余0.49亿元;(7)调入资金7.46亿元;(8)债务转贷收入4.11亿元;(9)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9亿元。

        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71.99亿元,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81.45亿元;(2)上解上级支出79.91亿元;(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3亿元;(4)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

        2021年终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结转下年支出1.54亿元。

        与年度调整预算数(常三校合并预算)相比,收入总量增加2.38亿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3.3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结算补助收入增加2.0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3亿元;支出总量增加1.71亿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17亿元,上解支出增加0.5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3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详见附件3、4)

        2021年,地方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2.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8.73%。

        2021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63.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数63.53亿元(为调整预算数97.85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年终调减额34.32亿元,主要是汉口饭店等地块的部分出让收入市级未及时下达转移支付指标以及部分调整为市级支出)的100.31%,较上年决算41.01亿元,增长55.37%,具体支出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12万元,为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546,750万元,为预算的99.98%。

        3.债务付息支出21,960万元,为预算的100%。

        4.债务发行费支出354万元,为预算的270.23%,主要是新发行20亿债券的发行费209.6万元年底由市金库划转至我区,列区级支出。

        5.其他支出68,044万元,为预算的102.79%。

        全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76.2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2.72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34.8亿元,上年结余0.58亿元,调入资金144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8.14亿元。

        全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75.64亿元,包括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3.7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92亿元。

        年终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0.61亿元,其中专项结转0.16亿元,净结余0.45亿元。

        与年度调整预算数相比,收入总量减少36.15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增收0.4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等减少36.91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33亿元;支出总量减少34.13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市级列收列支专项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见附件5)

        2021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3,36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865万元,上年结余798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967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年终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2,393万元,其中专项结转1,716万元,净结余677万元。

        与年度调整预算数相比,收入总量增加1716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支出总量无变化。

        四、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及余额

        截至2021年底,江汉区政府债务限额93.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7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7.75亿元。

        截至2021年底,江汉区政府债务余额98.53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5亿元,按相关要求不纳入到区级债务限额),其中:

        1.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5.78亿元,包括:2018年政府转贷债券1.96亿元,用于军运会场馆建设及保障路线提档升级项目;2019年政府转贷债券5.66亿元,用于军运会提档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新增政府转贷债券4.0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补短板;2021年新增政府转贷债券4.11亿元,用于城市基建工程和教育补短板。

        2.政府专项债务余额77.75亿元,包括:2017年政府转贷土地储备专项债2亿元,用于沙包桥地块收储和贺家墩三旧改造项目;2018年政府转贷土地储备专项债5.08亿元,用于新华西四期土地储备项目;2019年政府转贷土地储备专项债1.52亿元,用于新华西四期土地储备项目;2020年政府转贷专项债券31.01亿元,用于金融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华西四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2021年政府转贷专项债券38.14亿元,用于金融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华西四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3.抗疫特别国债5亿元,专项用于红会医院南院北院建设、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档升级,加快我区医联体建设和提升疫病预防能力。

        (二)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江汉区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共15.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亿元;一般债务付息0.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1.92亿元,专项债务付息2.2亿元。

        2021年底,江汉区债务率风险等级为绿色,风险总体可控。

        2021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两手抓,牢牢把握“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从规范管理与优化效能着眼,在稳育财源、改善民生、开源节流等方面主动作为。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调,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民生为本,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坚持厉行节约,深化改革促进提质增效;坚持依法理财,积极提升财政运行效能。

        2021年,我区经济虽然在逐步恢复常态中,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财政工作面对的困难和问题依然不能放松。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审查《江汉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时指出:财源后续增长乏力,支持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财力根基尚不牢固;社会事业支出、民生支出、基本支出等压力叠加,财政平衡矛盾日益显现;少数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规范性有待增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要逐步实现覆盖全、流程清、绩效实。区审计局也对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提出了审计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财政及相关部门认真按照区人大要求和审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财政工作质效。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接续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附件:

        1. 2021年决算收支平衡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

        2. 2021年财政支出预决算科目对比表(一般公共预算)

        3. 2021年决算收支平衡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4. 2021年财政支出预决算科目对比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5. 2021年决算收支平衡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 2021年江汉区政府债务情况表(一般债务)

        7. 2021年江汉区政府债务情况表(专项债务及抗疫特别国

          债)


        相关名词注释


        1、财政预算相关概念

        财政预算:也指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组织和规范财政分配活动的重要工具。政府编制的预算在国家权力机关批准前,称为预算草案。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谁统筹谁编制”的原则,基金账户设立在市级,目前归由市级财政编制,区级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收入预算:通过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税源调查,在对经济、财源及其发展变化预期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可预见的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等因素,编制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逐人核定;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照部门性质、职责、工作量差别等划分若干档次,按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结合财力状况和本区发展规划要求,按轻重缓急优化安排可执行项目支出。

        2、财政收支基本概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指一定时期内,在本地区实现的、本级国库部门统计入库的全部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含中央财政分享收入和地方财政分享收入(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本级或区级财政收入,指一定时期内,本级国库部门报表所反映的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会随着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体制的调整而变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省市财政按体制应分享的税费收入(见“财政体制及结算”概念说明)。

        税收收入: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收入是主要的财政收入,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按税种划分为中央和地方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须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财政体制确定各收入项目在中央和地方不同的收入分享比例。

        非税收入: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各项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按《政府收支科目分类》的规定,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住房保障、其他支出等等。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含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结算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含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本级可支配使用财力:指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能自主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地方一般公共支出必须根据测算的可支配财力来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等于本级可用财力。

        本级可支配使用财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结算补助收入+可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

        3、财政体制及结算相关概念

        1)“营改增”政策

        营改增”:指营业税改增值税。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推进经济结构调整,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我市从2013年开始,分行业逐步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直至2016年4月底,“营改增”工作全面铺开,营业税成为历史。在国发〔2016〕26号文执行前,营业税属地方主体税种,中央不参与分享。

        营改增”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财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6〕74号)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同时调整中央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办法。营改增全面试点之前,一般增值税中央与市县分享比例为75︰25,改征增值税(含营业税)中央不参与分享。5月1日后,营业税取消,所有行业或企业缴纳的国内增值税,包括一般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含补缴营业税)收入,均纳入中央和市县共享范围,由中央与市县实行50︰50比例分享。

        2)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也称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在财政管理中划分各级财政主体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确立预算组织原则以及规范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广义地说,它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等。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用来确定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根本制度。实际工作中,常将预算管理体制等同财政管理体制。

        武汉市是在1994年实行“分级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2002年实行了彻底的“分税制”改革。2010年省政府将省级收入全部下划到市县,武汉市采取市区各分享50%入库、年终结算上缴模式。2016年,武汉市将除4户保留企业外的所有保留和分享收入下划到区,年终,各区按照保基数、分增量的原则结算上解到市财政。

        3)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和纵向转移。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保证各地区的政府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在本市,城区财政属最底级财政,在行文中也常用“上级转移支付”一词。从财务收支两端,我们通常用转移支付收入和转移支付支出来表述。

        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在区级预算编制时,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可视作区级财力统筹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已明确具体使用单位和使用项目的资金,本级财政一般没有统筹分配权。

        2022年,财政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数,是用2018-2020年三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数剔除一次性因素后计算的平均数,同时参考2021年全年预计转移支付数测算确定。

        4)中央税收返还收入

        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确定消费税、增值税的75%归中央,25%归地方,中央每年将两税增量部分按1:0.3系数计算,返还给地方,以调动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现行财政体制下,因消费税区财政不参加分享,故亦称增值税返还收入。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后,根据国发〔2016〕71号文件精神,原体制增值税返还计算口径改为以2015年返还基数实行定额返还。

        5)上缴中央支出-“原体制上缴支出”

        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由市财政确定的我区财政上缴基数。简言之,它是在划分当年收、支基数后计算出的区级财政收支差额。1994年确定的我区上缴基数定额为6,422万元,相对于2002年市对区财政体制进行的重新调整,习惯上又称该数为“原体制上缴支出”。

        6)新体制四税定额返还收入

        指2002年实行新的分税制改革后,市财政核定纳入分享范围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以上四项收入在完成核定收入基数后,市财政按规定每年定额给予区财政基数返还。当年确定的我区四税定额返还基数为9,605万元。

        7)上缴省级财力支出-省级工商四税上缴

        2010年底,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鄂政发〔2010〕64号文),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原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省级共享税收收入全部下划到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省在原财政体制下分享的税收,以2010年各市县核定省级税收为基数,与各市县地方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同增同减,由市县通过财政年终结算上解省财政,如果某市县以后年度计算上解省财力达不到2010年的数额,则按2010年基数办理上解。市财政规定,对省下划收入,按市区各半分享,同时按市区各半承担上缴省级财力支出。

        8市区财政新体制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武政〔2016〕29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市除保留4户企业外,将另外9户市原保留企业市级收入和其他企业市级分享收入全部下划到区,年终,各区按照保基数、分增量的原则结算上解到市财政,其中: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市核定的2015年市级“四税”数据为基数,与各区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同增同减年终结算上解,如果以后年度计算上解市财力达不到2015年的基数,则按2015年基数办理上解;其他税收在原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市区基数权重或固定比例基础上,按照2015年市区实际所占权重,核定分享比例,通过年终结算上解。

        9)专项结算上缴支出

        指一些按政策规定需在年度终了通过市区结算来划转的收支内容,具体有:市代征收部分非税收入手续费,ETC路桥债务区分担部分、区上划行政事业单位(“两院上划”等)区财政需相应承担的经费支出基数等项目。

        1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根据新《预算法》及《武汉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精神,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各级公共预算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纪委监察和政府及其相关职能机构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国防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用于现役部队建设与管理、国防动员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用于武装警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支出。

        教育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具体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医疗服务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等方面。

        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循环经济等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会规范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等方面。

        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监管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涉外发展服务等方面支出。

        金融支出”类科目: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粮油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方面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应包管理事务、消防事务、地震事务、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等等

        预备费”类科目:反映政府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

        其他支出”类科目: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类科目: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类科目: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

        附件1




        2021年决算收支平衡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调整预算下划单位预算合并数(常三校预算合并)决算数变动数备注
        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 1,688,464 1,711,508 1,735,329 23,821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310,000 1,310,000 1,343,262 33,262
           1、税收收入 1,242,000 1,242,000 1,268,680 26,680
           2、非税收入 68,000 68,000 74,582 6,582
        (二)债务收入 - - - -
        (三)转移性收入 378,464 401,508 392,067 -9,441
           1、返还性收入 72,406 72,406 72,406 - 固定基数
           (1)中央税收返还 9,277 9,277 9,277 - 固定基数
           (2)新体制四税定额返还 9,605 9,605 9,605 - 固定基数
           (3)营改增体制改革返还 53,524 53,524 53,524 - 固定基数
           2、一般转移支付 34,000 34,000 44,620 10,620
           3、专项转移支付(列收列支)67,000 90,044 97,839 7,795 增加常青三校下划2.3亿
           4、结算补助收入 3,560 3,560 5,736 2,176 搬迁企业划转城区间财力结算数
           5、上年结余收入 4,859 4,859 4,859 -
            其中:专项结转 4,859 4,859 4,859 -
           6、调入资金 74,658 74,658 74,658 0
           (1)调入政府性基金 - - - -
           (2)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3)调入其他资金 74,658 74,658 74,658 0 房地公司江汉人家债务还本1亿元,从存量资金调入64658万元
           7、债务转贷收入 41,066 41,066 41,066 - 新增转贷收入
           8、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0,915 80,915 50,883 -30,032 跨年度平衡机制
        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 1,679,756 1,702,800 1,719,895 17,095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13,103 836,147 814,477 -21,670 年度预算支出数为83.61亿元,为调整预算数81.31亿元及常青三校下划2.3亿元
        (二)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 793,653 793,653 799,093 5,440
           1、原体制上解支出 6,422 6,422 6,422 - 固定基数
           2、省级工商四税上解 165,531 165,531 165,840 309 按省与市区2010年财政结算体制,上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四税上缴按自然税收增幅计算)
           3、专项结算上解 17,327 17,327 22,829 5,502 上缴ETC专项、两院上划基数、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结算等
           4、市区新体制税收结算上解 604,373 604,373 604,002 -371 按市区2016年新财政结算体制,上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 63,000 63,000 96,325 33,325
             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3,000 63,000 96,325 33,325 按《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10,000 10,000 10,000 - 偿还当年到期政府转贷债务
        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 8,708 8,708 15,434 6,726
             其中:专项结转 8,708 8,708 15,434 6,726
        区级可用财力=收入总计-专项上缴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884,810 907,855 926,236 18,381


        附件2





        2021年财政支出预决算科目对比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年度预算数决算数预算执行率 上年决算数 较上年决算数(+,-%) 较2020年决算变动原因
        支出合计843,942 814,477 96.51%862,835 -5.6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31 112,688 97.04%106,127 6.18%
        2、国防支出270 270 100.00%272 -0.74%
        3、公共安全支出82,280 79,092 96.13%76,559 3.31%
        4、教育支出232,229 223,047 96.05%189,362 17.79%主要是新增了常青三校下划支出基数23044万,剔除该因素同比增长5.62%
        5、科学技术支出5,995 4,780 79.73%5,521 -13.42%主要是部分项目延迟至下年支付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54 5,557 94.93%4,325 28.49%较上年增加文化活动及基层文化活动、全民健身经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001 133,618 99.71%119,840 11.50%较上年增加养老保险上解、社区人员经费等
        8、卫生健康支出56,553 59,973 106.05%170,188 -64.76%较上年主要是减少疫情防控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7,199 7,040 97.79%7,600 -7.37%
        10、城乡社区支出134,922 127,711 94.66%117,575 8.62%
        11、农林水支出2,349 2,334 99.36%423 451.77%较上年增加对口帮扶经费。
        12、交通运输支出0 -
        1,015 -100.00%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24 1,995 93.93%1,956 1.99%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19 2,524 58.44%3,089 -18.29%较上年减少上级一次性转移支付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上级补助资金。
        15、金融支出15 - - 1,577 -100.00%较上年减少上级一次性转移支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优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37,337 39,127 104.79%42,726 -8.42%较上年减少上级转移支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 17 100.00% 639 -97.34%较上年减少上级一次性转移支付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资金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47 4,621 111.43%3,774 22.44%主要是消防大队下划后增加部分商品服务支出
        19、债务付息支出5,019 5,019 100.00%4,186 19.90%较上年增加债券付息额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3 44 102.33%40 10.00%
        21、其他支出13,138 5,020 38.21%6,041 -16.90%该科目年终决算时按实际列支用途调整到对应支出科目
        注:教育支出科目在2021年12月因常青三校下划区级,增加支出基数23044万元。


        附件3


        2021年决算收支平衡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调整预算决算数变动数
        一、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 1,124,056 762,525 -361,531
          1、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 22,912 27,203 4,291
          2、债务收入 -   -   -  
          3、转移性收入 1,101,144 735,322 -365,822
        (1)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 717,239 347,973 -369,266
        (2)上年结余 5,805 5,805 -  
        (3)调入资金 -   144 144
        (4)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 -   -   -  
        (5)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378,100 381,400 3,300
        二、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 1,097,737 756,420 -341,317
          1、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 978,537 637,220 -341,317
          2、转移性支出 -   -   -  
        (1)上缴上级支出


        (2)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债务还本支出 119,200 119,200 -  
        三、本级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26,319 6,105 -20,214
             其中:专项结转 -   1,567 1,567
                   净结余 26,319 4,538 -21,781


        附件4





        2021年财政支出预决算科目对比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年度
        预算数
        决算数预算
        执行率
        上年
        决算数
        较上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变动原因
        支出合计 635,265 637,220 100.31% 410,124 55.37%
        1、科学技术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12 112100.00% 424 -73.58%主要是减少上年结转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等转移支付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 546,867 546,750 99.98% 241,276 126.61%主要是较上年增加土地出让成本。
        6、农林水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0、金融支出





        11、债务付息支出 21,960 21,960 100.00% 7,993 174.74%
        1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1354270.23% 309 14.56%
        1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0,000 -  
        14、其他支出66,195 68,044 102.79% 110,122 -38.21%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注:“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预算执行率为270.23%的原因是用于新华西棚户区改造的新发行20亿债券的发行费209.6万元年底由市金库划转至我区,列我区决算。
        附件5


        2021年决算收支平衡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单位:万元
        项目调整预算决算数变动数
        一、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 1,644 3,360 1,716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697 697 -
           1、利润收入 697 697 -
              房地产企业利润收入 - - -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 697 697 -
           2、股利股息收入 - - -
           3、产权转让收入 - - -
              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 - - -
        (二)转移性收入 947 2,663 1,716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149 1,865
           2、上年结余 798 798 -
        二、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 967 967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967 967 -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967 967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967 967 -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 -
        (二)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 677 2,393 1,716
              其中:专项结转
        1,716 1,716
                    净结余677 677 -
        附件6









        2021年江汉区政府债务情况表(一般债务)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单位全称债券发行时间年初余额当年新增当年还本年终余额期限(年)利率%年利息当年实付利息资金投向      



        126,699 41,066 10,000 157,765

        5,897.94 5,018.88
        1(以前年度债券)2016-2020126,699 -10,000 116,699

        4,529.64 4,529.64
        2江汉区财政局2021
        28,116
        28,116 10年3.48%978.49 489.24 用于城建计划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及新基建项目
        3江汉区财政局2021
        12,950
        12,950 7年3.01%389.81
        用于城建计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地铁12号线)


        附件7









        2021年江汉区政府债务情况表(专项债务及抗疫特别国债)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单位全称债券发行时间年初余额当年新增当年还本年终余额期限(年)利率%年利息当年实付利息资金投向



        565,324 381,400 119,200 827,524

        30,707 21,960
        1特别抗疫国债202050,000 -0 50,000

        免息0 红会医院南院北院建设、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档升级
        2(以前年度专项债券 )2017-2020515,324 0 119,200 396,124

        18,580.32 18,580.32 不含特别抗疫国债5亿元
        3江汉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2021
        200,000
        200,000 10年3.38%6,760.34 3,380.17 新华西路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4江汉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2021
        46,600
        46,600 1年2.46%1,146.42
        兴业路建材市场片土地项目
        5江汉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2021
        46,100
        46,100 3年2.71%1,249.37
        新华西路四期、沙包桥地块土地项目
        6江汉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2021
        21,500
        21,500 5年2.84%610.63
        青年路地块土地项目
        7武汉金融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
        60,000
        60,000 20年3.52%2,112.11
        江汉区武汉金融街片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工程
        8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
        1,200
        1,200 15年3.46%41.52
        罗家嘴环卫车辆停保场项目
        9武汉恒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1
        6,000
        6,000 15年3.43%205.81
        汉口创业中心一号楼整体改造升级项目


        联系电话:江汉区财政局国库科 8548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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