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2022 | 发文日期 | 2022-05-15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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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卫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满春街道老旧房屋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消防无小事,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区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整治消防隐患,并结合全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推进,逐步改善了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状况。
一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优化全区消防布局,基本实现消防力量全覆盖。全区现有4个大型消防站、8个小型消防站,另有在建大型消防站(万松园)1处、在建小型消防站(越秀)1处。满春街辖区现有小型消防站1处,且江汉路大型消防站的职责覆盖了满春片区。在人员配置方面,全区消防员的配比达到了每万人配备3.17人,位于全市前三,基本实现了网格化管理。满春街小型消防站现有8人,拟再新增1人,消防专业力量配置逐步加强。
二是及时排查整改消防隐患,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近年来,区消防部门牵头开展了老旧小区电气线路改造、烟感报警器安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同时,为做好日常经费保障,区财政每年按0.5万元/社区、7-10万元/街道安排街道社区消防工作经费,另有8个小型消防站运行经费100.8万元(满春街消防站12.6万元)。
根据江民政〔2018〕37号文,社区惠民资金按每社区20万元安排,是社区用于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社区消防安全等项目。对上述涉及到老旧社区消防经费需求,我局将会同消防、民政、街道等单位,充分考虑社区惠民资金的结余情况,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惠民资金使用,确保民生资金精准发力。
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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