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2022 | 发文日期 | 2022-05-15 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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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华青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安保队员和城管协管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提高待遇标准”的建议,回复如下:江汉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加强保障,全力支持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根据《武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具有武汉市户籍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政策享受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为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帮扶就业困难群众就业,江汉区政府开发了安保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其中安保队员岗位数1227个(2021年底实有人数为1167人)、城管协管员岗位数1096个。2021年我区公益性岗位的报酬结构标准为:岗位补助2200元/人/月、社保五险968元/人/月、过节费1500元/人/年、托管费50元/人/月,全年预算40116元/人。
二、针对您提出的“合理整合资源、建立激励机制”的建议,回复如下:根据《江汉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我区正在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公平分配、费随事走、讲求绩效、强化统筹”的经费保障原则,理顺街道与职能部门的事权财权,统筹各类资金,做好基层执法履职的坚实财力保障。同时,结合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赋权工作,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的形势下,逐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人员结构比例,确保力量充足。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区城管执法委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探索推行了协管员综合巡查市场化改革,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目前我区花楼水塔街、唐家墩街、前进街、民权街、民族街、新华街等街道已实行城市综合巡查服务外包,通过委托第三方组建专业化综合巡查队伍,进一步理顺了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以核定工作量的形式来核算成本、提质增效,有效提升了全区市容巡查管控水平和执法效能。
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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