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2022 | 发文日期 | 2022-06-28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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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学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低效楼宇改造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相关情况
一是进一步摸清楼宇家底。自2019年起,采取“互联网+大数据”设计理念,积极推进楼宇经济信息化建设,协调街道及相关部门摸清楼宇数据。截至2021年,全区共有商务楼宇(园区)90栋,总建筑面积约516万平方米。楼宇入驻企业6111户,其中纳税亿元楼宇28栋(含10亿元楼宇1栋),纳税过千万元楼宇36栋。楼宇经济已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是参与编制“产业地图”。全区楼宇经济空间格局基本形成:解放大道以南的南部地区,集聚商务楼宇15栋,通过江汉路步行街改造和汉口历史风貌区打造,聚焦商业、文化、旅游产业,突出首店、老字号特色;解放大道至发展大道的中部地区,集聚高端商务楼宇51栋,聚焦总部经济,已汇集世界500强企业和分支机构43家、中国500强企业和分支机构23家,金融业汇集了7家全国性和65家区域性金融总部;发展大道以北的北部地区,集聚楼宇和园区孵化器24栋,通过低效楼宇、厂房改造升级,重点打造高新技术、文化创意、数字经济产业。
三是出台扶持政策有效保障。认真分析研判了我区楼宇经济发展现状,充分实地调研、吸取国内先进地区楼宇经济扶持政策的制定、实施经验,广泛征求了相关楼宇开发商、运营主体、物业单位、入驻企业的意见后,2019年至2021年间陆续出台了《江汉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江汉区支持白领食堂考核实施办法》《江汉区支持商务楼宇改造提升实施细则》《江汉区楼宇共建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推动我区楼宇提档升级。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以《江汉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江汉区支持商务楼宇改造提升实施细则》等为纲领,继续加快低效楼宇改造提升,推进我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楼宇信息统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好“楼宇共建”机制,开展新一轮排摸和整规提升,广泛收集和更新楼宇相关信息,建立楼宇资源台账和储备库,为新一轮改造升级、招商引资做好准备。
二是强化低效楼宇改造资金保障。发挥现有《江汉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作用,加快政策兑现,鼓励低效楼宇改造,楼宇产权所有人或运营管理企业对投入使用10年以上商务楼宇外立面、供水、供电、电梯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三是鼓励低效楼宇专业运营。对于产权分散、中小业主租赁难的低效楼宇,鼓励社会资本整栋收购运营。社会资本整栋收购散售楼宇,并引入专业机构整体运营的,对其产权所有人按照收购金额的1%最高500万元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按40%、30%、30%比例分3年兑现。
四是做好老旧楼宇二次招商。一方面继续推进“楼宇共建机制”,探索招商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全区合力抱团招商,突破行政界限、避免无序竞争、共享项目信息,确保实现招商落地项目利益共享实效。另一方面根据老旧楼宇资源禀赋及运营方需求,重新科学定位楼宇发展方向,结合金融、消费、商贸、文化创意等产业开展定向定制式招商,鼓励区内优质企业以商招商,积极招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集聚,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特色楼宇,给予补助。
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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