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2021 | 发文日期 | 2021-10-25 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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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财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结果公示 |
江汉区财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结果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武汉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武政规〔2019〕32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规精神,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0日,对江汉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武汉市先锋中学、武汉市人民中学、江汉区大兴路小学、江汉区振兴路小学共5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此次检查的工作人员共27人,其中:财政部门投入10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17人。经过检查,取得了预期效果,严肃了财经纪律,达到了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
通过检查发现:5家单位的会计信息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的财务情况,被检查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流程等内控相关制度。总体来说,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检查中也发现了些许问题和不足,会计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比如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需要加强收支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单位物资采购后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定期盘点实物资产以及采购合同按要求的签订等。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24项,涉及金额324,660.28元,其中:资产管理类215,979.28元,采购管理类22,635.00元,应收应付账款类30,000.00元,财经纪律及政策法规贯彻执类36,046.00元,会计核算类20,000.00元。被检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
江汉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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